一、駕駛員在道路危險駕駛扣幾分?
危險駕駛扣幾分取決于具體的違法行為,如果醉駕,會吊銷駕駛證,如果是追逐競駛,扣6分。危險駕駛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危險駕駛案件的審理時間是多久?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p>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p>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案件常見的審限應當在三至六個月。
危險駕駛并不是某一個違法行為,危險駕駛的違法行為比較多,不同的違章違法行為的扣分標準不能一概而論。最關鍵是違法駕駛這種做法是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最嚴重是被判處6個月的拘役。
危險駕駛罪的量刑標準規定
是危險駕駛罪大還是逃逸罪大
危險駕駛的犯罪構成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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