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業單位或者國家機關工作的有些普通勞動者,可能也聽說過關于退二線的勞動關系,因為這種所謂的退二線不可能發生在普通的勞動關系當中,所以絕大多數的普通公民可能都沒有聽說過。我國的退二線勞動關系屬于失業編制單位中的一種頑疾,其實存在諸多的漏洞。那么,退二線勞動關系是什么意思?
一、退二線勞動關系是什么意思?
1、退居二線,事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不在行駛領導職責,但沒有退休。
2、正常退休(國發[1978]104號文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正常退休:
(1)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干部、工人。
3、提前退休(《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
國家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本人提出要求,任免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
提前退休目前只在國家公務員和參照執行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中實行。
4、因病、因殘退休(國發[1978]104號文件):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因病或非因公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可以辦理因病(殘)退休手續。
因工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和工傷鑒定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可以辦理因殘退休手續。因工致殘退休不受年齡和工齡限制。
二、退二線
退二線造成大量“在編不在崗”的人員,相當一部分就是“退二線”吃空餉的人。“退二線”如此盛行,自有其道理。在現實中,財政編制應該算是鐵飯碗,一旦捧上,只要不犯法、不犯大錯,編制就可以跟著人走,很難被端掉。而工作時間一長,缺乏進取精神、敬業精神的問題往往日益突出。人情世故和現行制度的缺陷交織作用在一起,對這種現象幾乎很難進行大刀闊斧改革。于是,出于短期的考慮,為了騰出工作崗位,為了照顧那些工作年限較長的人,各地就想出變通的辦法,,把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提前,讓一部分先退下來,由其他的人來頂替他們的工作。為了不引起上級單位、相關部門的追究,就稱之為“改非”“退二線”“內退”,其實就是退休不做事,照拿工資,是一種事實上的退休。
在局外人看來,這樣做的確不公,不做事卻享受工資照發的待遇;在局內人看來,這就是編制帶來的最大好處,雖然一些地方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并不高,能享受到提前退休,退休金有保障的待遇,這是編制最大的“隱性福利”。這也解釋了許多人寧可暫時沒有編制也要排隊等候的原因。
諸如此類的“退二線”實質上是突破相關政策底線的“提前退休”。讓公務員提前離崗,工資照發不誤,相應的再從社會上招考人員進行補充,額外增加了相應人員的工資,增加了財政負擔,一個鄉鎮不多,一個縣不多,但是全國累計起來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
如此輕松自在的“退二線”,實際上是制度性的吃空餉。其中核心的一點是編制所導致的身份固化,因為缺乏必要與嚴格的獎懲機制,最終導致“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成為一個頑疾。
中國正進入老齡化社會,如何在公平正義的基礎上設定合理的退休年齡,科學有序開發勞動力資源的潛力,正成為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在這樣的現實語境下,率先消除體制內外退休制度的不公平現象,才能真正凝聚社會共識,共同為實行更為合理的退休制度掃清現實障礙。因此,針對享有編制就享有退休特權與特殊福利的相關制度改革的緊迫性就日益突顯。
雖然不具備一定的領導職責了,但是其本人并沒有退休。目前這種所謂的退二線勞動關系,其實有亟待國家通過擬定的法規進行改革的,因為實際上退二線勞動關系說白了就是吃空餉。有些領導干部提前退休,但是沒有結束勞動關系,工資卻照發不誤的。
勞動仲裁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勞動糾紛請律師要多少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周宗江律師,宜昌人,武漢大學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從2006年開始從事專職律師工作至今,宜昌市規范化建設示范所---湖北楚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國家注冊律師執業證號14205200710799916。 周宗江律師,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和扎實的理論功底,頗具匠心,成功辦理了大量民、商、刑事訴訟案件和非訴法律事務,是一名值得信賴的好律師。 民商事方面包括合同法、債權債務、侵權賠償、婚姻繼承、公司法、 財產糾紛處理、房產建筑、勞動法、保險法、知識產權法等領域,累計代理案件數百宗,均取得了委托人的好評,執業15年來無投訴,不少案件被各大媒體報道。為一些企事業單位擔任法律顧問,提供了優質的非訴訟法律服務。其中不乏重大疑難法律事務,如為一宗標的達數億元的合同糾紛案件提供法律服務,為委托人避免過億元經濟損失;如為湖北首例鄉村道路缺陷交通事故案6名遇難者家屬狀告當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取得勝訴等。 刑事方面,代理了一批刑事辯護案件,較好的維護了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為被告人實現了無罪、免處、緩刑、取保候審、減輕或從輕處罰。 周宗江律師為人誠實守信,工作認真負
法官對于不能在審限內結案的案件如何處理
2021-03-13哪些人可以向行政機關要求賠償
2021-01-18股東名冊在哪里查詢
2020-11-19老字號被商標侵權可以要求賠償嗎
2020-12-02鄰居住改商噪音擾民,其他業主如何維權
2021-02-27探視權能接走住幾天嗎
2021-01-07工傷贍養費老人可以領多久
2021-03-13擔保合同約定不明確該如何擔責
2021-01-06遭受家暴如何取證維權
2021-02-22兒童在商場受傷賠償問題是怎樣的
2021-01-29拆遷房產證過戶需要什么證件
2021-02-04解除勞動合同前提有什么
2020-12-14公司倒閉派遣制制員工怎么賠償
2021-01-07五一勞動節幾天三薪
2020-12-19企業經濟性裁員的條件和程序規定
2021-02-23經驗介紹:紐約人壽的壽險分銷與專業代理
2020-12-17三責險如何計算賠償金額
2020-11-15重復保險怎么賠
2020-12-25失業保險基金被挪用怎么辦
2021-02-18保險金請求權的時效是多長
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