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這個社會,大家都知道的是,工資是根據勞動者的勞動來發放的,不同的用人單位關于工資的發放是不同的,但是不管怎樣,工資都需要按時的發放。但是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很多員工只工作了幾天就選擇辭職,那么,公司規定入職不滿7天沒有工資是否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那么,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公司規定入職不滿7天沒有工資是否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
公司規定入職不滿7天沒有工資是不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
二、其他注意事項:
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找到工作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該在什么時候簽?可以在試用期之后簽勞動合同嗎?據了解,《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果用人單位提出“試用期之后再簽勞動合同”,則是違法的。
入職30日單位須給其參保。按照規定,無論本市戶籍職工還是非本市戶籍職工,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保登記并申報繳納社保費。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除了生育和工傷保險個人不需繳費外,其它3個險種單位和個人按相關比例共同繳費。此外,還有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深戶人員)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費。
各險種繳費比例。不少畢業生都知道單位必須給自己參加“五險”,但對于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到底是多少并不清楚。在養老保險繳費方面,深戶與非深戶職工個人繳費比例都為8%,單位繳費比例分別為14%(含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和13%。繳費基數均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按照規定,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最低月工資標準。目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線”為22440元、“下線”為2130元。
小編需要告訴大家的是,即使員工在工作很短的一段時間之后選擇了辭職,但是也是需要發放工資的,因此不發放工資是違背我國法律的規定的。如果大家還有什么不解的地方,可以向當地專業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詳細的咨詢。
2020年最新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
拖欠工資經濟補償是多少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2020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丁旭峰律師,河南駐馬店人,中共黨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常州律師協會會員,江蘇鼎國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黨員,畢業于鄭州大學、廣西師范大學,擁有本科法律文憑和法學碩士學位文憑,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有著二十余年的豐富法學教學經驗和深厚法學理論功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勞動關系管理、合同關系、家庭婚姻、知識產權、民間借貸等有獨特的見解和豐富的實務處理經驗。業務領域:企業法律顧問、合同糾紛、知識產權、人身損害、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辯護。聯系電話:15961442562;QQ:649205185;微信:15961442562;郵箱:649205185@qq.com
征地補償糾紛如何解決
2020-12-14個人反擔保保證函
2021-03-21聽證程序適用的情形有哪些
2021-01-24交通死亡事故最高賠償多少錢
2020-12-21非煤礦山職工死亡賠償標準
2021-01-22交通事故單位如何賠償
2021-01-25投保人不履行告知義務保險人賠嗎
2020-12-29保險人在理賠時應注意什么
2021-01-30保險合同包含的三種免責條款有哪些內容
2020-12-05違反最大誠信原則所帶來的保險糾紛
2021-01-20旅行社責任保險主要功能
2021-01-03保險代理人的作用
2021-03-14山頭租給他人開采石頭合法嗎
2021-02-13強制拆除的哪個部門管
2020-11-16南京農村拆遷補償多少平方
2021-02-20房屋評估價格對于房屋補償安置具有怎樣的作用
2021-01-19被迫簽訂征收補償協議該怎么辦
2021-02-19八點要素告訴你郊區商品房能不能購買
2020-11-14廣州舊城改造就近安置享最低補償須跨四道檻
2021-02-25長沙拆遷政策(房屋征收與補償標準)
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