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提起離婚訴訟,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搜集證據:
一、遭受家庭暴力后的報警記錄、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居委會調解記錄、向婦聯投訴的證據等。(第一時間報警,在警方調查或居委會調解時一定要堅持留下書面憑證,避免警方和居委會只進行口頭處理)。
二、鄰居、親友等目擊證人或知道存在家庭暴力的人所提供的證言證詞。(在受到家庭暴力時要盡量大聲呼救或打開門窗使更多的人知道)。
三、被告在實施家庭暴力后基于良心譴責或某種因素寫的悔過書、保證書以及短信等文字材料中承認存在家庭暴力的。
四、病歷、受傷時的照片、醫藥費的票據、醫院的鑒定結論等其他證據材料(第一時間去醫院診斷)。
五、能反映被告正在實施家庭暴力或其承認存在家庭暴力的錄像帶、錄音帶(包括電話錄音)。
其實婚姻是一件嚴肅的事情,我們不能當成兒戲,要謹慎對待離婚這件事。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為你解答疑惑。如果您的問題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在線律師為您服務,歡迎您前來咨詢更為專業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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