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風險種類
1、訴訟時效風險。如《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示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為2年。第136條規定對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不合格的產品而未予聲明、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等進行索賠,時效均為1年。對交通運輸、郵政方面索賠,時效為60~180天等。
2、債務人破產風險。
3、債務人解體風險。如債務人在解散或被撤銷時已無財產償還債務等。
4、債務人犯罪風險。
5、社會性風險。指由于人們法律意識不強,有法不依,使債權人無法依法追償債款的風險。雖然法律保護債權人的債權利益,但由于債務風險的客觀存在,債權人在經濟往來中不能單純依靠法律保護債權,還必須進行事先防范,防止不法侵害事件的發生。
二、防范債務風險的措施
1、進行任何交易,應當簽署書面合同或者協議等法律文件,以備發生債權債務糾紛時有據可查。
2、履行交貨或者付款義務時,應當取得收貨單、送貨單、收款收據等資料,這些資料是解決債權債務糾紛的重要證據。
3、保留交易對方的身份資料,比如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復印件等,以保證解決債權債務糾紛時能快捷地找到債務人。
4、債權債務受法律保護的訴訟時效為2年,從債權債務形成或者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超過2年將喪失法律的強制性保護。
5、妥善保存一切債權債務資料,而且最大限度地保留原件。
在生活中,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的,往往都是熟人,親戚朋友之類的,有人覺得這樣不會產生糾紛,實際上親戚朋友之間發生債務風險的幾率很大,而且不容易處理,很多債權人礙于面子只能吃啞巴虧。債權人知道了如何防范債務風險后,一定要按照相關提示操作。
以上就是由律霸網的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債務風險有哪些的一些相關要點,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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