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權利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當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請求法院保護自己的民事權利,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但是,法律上對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權利的保護并不是無期限的。法律上規定了一定的期限,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權利受到侵害后,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請求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當事人的請求就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護;超出法律上規定的期限,其請求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護。法律上規定的這個期限,就叫訴訟時效。可見,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有效期限。法律上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就是為了促使公民和法人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有利于穩定社會經濟秩序,也有利于法院及時、準確地審理民事糾紛。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是法律對一般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般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李-平和張-林之間的債務關系糾紛系屬一般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這就是說,張某拒絕歸還欠款,李某應在3年內向法院起訴。所以說,李某在四年后向法院提起訴訟,已經超過訴訟時效3年期間,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護。但是,張某的欠款雖然拖過了四年時間,而在這四年的時間中,李某多次給張某寫信要求其歸還欠款。從法律上講,李-平每次要求對方歸還欠款,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什么是訴訟時效中斷?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可見,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法定事由的發生,已經經過的訴訟時效期間無效,訴訟時效期間應重新開始計算。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一是提起訴訟;二是權利人提出要求,即權利人通過一定的方式(口頭的或書面的)直接向義務人提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三是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即義務人通過一定方式(口頭的或書面的)向權利人作出愿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李-平在張某還款期限到來后每次給張某寫信要求歸還欠款,表明李某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多次向張某提出履行義務的要求;張某也同意歸還欠款,表明張某愿意履行義務。無疑,李-平寫信前已經過去的訴訟時效期間就自然生效,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再從頭開始計算,只要中斷后重新開始起算的期間不超過3年,李某提出的要求張某歸還欠款的訴訟請求,應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護。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證據交換階段患者享有哪些權利
2021-02-11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效力
2021-02-25影樓拍照不給底片是否違法
2021-03-11欠條過期了還有法律效力嗎
2020-12-05法院能否強制執行共有房產中其中一個共有人的份額
2021-01-18反擔保合同抵押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是什么
2020-11-12產假辭退我違法嗎
2021-02-17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辦理步驟是什么
2020-12-28用人單位隨意變更勞動合同合法嗎
2020-12-12什么是合同的可變更
2020-12-02調解委員會調解時間和次數有限制嗎,有什么作用
2021-02-01壽險理賠有哪些流程
2021-03-17保險合同成立有什么要件
2021-02-07如何區分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
2021-02-15財產保險合同指定受益人沒有法律依倨
2020-12-05倉儲物保險的代位求償權
2021-02-12也談《無證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否屬強制保險范圍?》
2020-12-23外資保險公司因分立解散需要批準才能解散嗎
2021-01-06交通肇事致死逃逸保險賠償嗎
2021-02-16一起保險合同糾紛案的代理詞怎么寫
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