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實現三權分離,正式拉開了農村土地改革的新一輪大幕。那許多村里人開始琢磨,這與我到底有什么關系呢?有啥好處呢?我一個老頭子了,還能否享受到國家土地改革的饕餮盛宴呢?
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愿,把土地承包經營權進一步劃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不愿耕種土地的承包人可以把經營權轉讓給其他人或企業。這樣就形成歸集體的土地所有權、歸承包農戶的承包權以及歸土地實際經營者的經營權。
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由“兩權分離”向“三權分置”的轉變既堅持了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保護了農民的承包權,有利于農民增收和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又適應了新時期生產力發展的要求,能夠通過土地流轉將土地集中,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有利于現代化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發展,提高我國農業的經營效率、經濟效益和國際競爭力。
基于以上制度變革,村里人有可能享受到未來的土地改革紅利:
1、所承包土地可以流轉給別人去經營,自己脫離土地,可以去城里打工,一面掙地租,一面掙工錢,增加收入了。
2、把自家承包的土地入股到合作社或者其他經營主體,自己也成為合作社、企業的一名股東,通過統一經營管理的模式,減少投入,提高效率,增加收入,降低風險,延長價值鏈。
3、年齡大了干不動了,不用擔心土地撂荒沒人種。以前總是擔心自己孩子都在城里,老了地就沒人要了白白給了別人,現在只要國家政策不變化,目前看都是歸你們家所承包的,基本等于永久承包權吧。現在可以流轉經營了,你完全可以訂立合同,把經營權轉移,把收益給子孫后代,在孩子們不需要干活的前提下,享受承辦權收益。
4、最有價值的一種方式就是托管,這是目前經營收益最穩定,風險最低,最能發揮各自效率的方式,把各自的優勢發揮到極致,能夠充分享受到產業的增值。
5、金融功能逐漸凸顯,但是需要有良好的經營主體。
6、不要輕易將永久的經營權一次性給別人,現在很多村里簽訂了永久性經營權協議,基本就是買斷了,如果是錢多或者急需大筆用錢迫不得已那另說,單純的為了多收錢,一次性賣斷未來會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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