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作為犯罪都是故意犯罪嗎?
不都是故意犯罪,也存在過失犯罪的情況,不過純正的不作為犯罪一般都是故意,比如拒不履行執行,拒不解救什么的。故意和過失犯罪主要是從主觀過錯的角度分類,作為和不作為主要是從犯罪人本身的行為的主動與否進行分類。兩者是可能存在交叉,既可能是故意犯罪也可能是過失犯罪。首先,要知道什么事不作為犯罪。不作為犯罪是不作為是相對于作為而言的,是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的法律義務,并且能夠實行而不實行的行為。
二、不作為犯罪的特征
(一)違反法律直接規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規定的罪名,才構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則:“法無規定不為罪”,嚴禁“類推”。以《刑法》確定罪名為準。
(二)負有法定義務。是指法律規定行為人具有作為義務而不作為的行為。
例如;母親拒絕嬰兒喂奶,造成嬰兒死亡的。屬于不作為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拒絕履行的行為。是指能夠有條件作為,而拒絕履行作為的行為。
《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條 【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戰時在救護治療職位上,有條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傷病軍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傷病軍人重殘、死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要達到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為。
對于不作為犯罪的認定和處理,應當基于實際來進行,對于不同的犯罪事實的處理情況,也是基于實際的犯罪事實后果來進行認定的,但如果被認定為過失導致的不作為犯罪,那么是可以有效的減輕量刑判決的后果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成立不作為犯罪的條件有哪些
不作為犯罪判罰是怎樣的?
不作為犯罪的后果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范本
2020-12-08軟件盜版卸載后還存在侵權嗎
2021-01-17最高人民法院包括哪些
2020-11-12什么是商標復審,商標復審有哪些類型
2020-12-18買賣合同是否可以對抗贈與合同
2021-03-06軍婚起訴離婚的程序
2021-03-18婚前隱瞞債務是騙婚嗎
2021-02-12未成年人網絡打賞可以退還嗎?最高法明確了!
2021-02-10挪用公款出納和會計分別承擔什么后果
2021-02-24房屋預售應有哪些步驟
2021-03-12保密義務不是競業限制單位,需不需額外付費
2020-12-05企業停產放假經濟補償金標準
2020-12-02法院可以凍結失業人員經濟補償金嗎
2021-02-25遲交保險費會有哪些后果
2021-01-05了解人壽保險的訴訟時效和免責事由
2021-02-13意外傷害保險范圍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2021-02-13外資保險公司可以依法經營分出保險業務嗎
2021-02-16司機肇事逃逸保險賠償嗎
2021-01-31保險法有哪些法律責任
2021-03-03各受益人受益權的關聯性分析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