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獵殺野生動物判幾年?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
(1)達到其附表所列相應數量標準的;非法獵捕、殺害不同種類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中兩種以上分別達到附表所列情節嚴重數量標準一半以上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情節嚴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嚴重影響對野生動物的科研、養殖等工作順利進行的;以武裝掩護方法實施犯罪的;使用特種車、軍用車等交通工具實施犯罪的;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這里的情節特別嚴重是指:
(1)達到其附表所列相應數量標準的;非法獵捕、殺害不同種類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中兩種以上分別達到附表所列情節特別嚴重數量標準一半以上的。
(2)非法獵捕、殺害珍貴、野生動物情節嚴重,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嚴重影響對野生動物的科研、養殖等工作順利進行的;以武裝掩護方法實施犯罪的;使用特種車、軍用車等交通工具實施犯罪的;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獵捕、殺害珍貴、瀕危保護動物達到一定數量,分別構成本罪的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
綜合上面所說的,獵殺我國的野生動物這種行為已被納入我國的刑法,只要構成犯罪必定就會承擔相應的刑法,但對于會如何判決,那么就會從不同的案件情況來進行判定,所以,野生動物是千萬不能亂殺害以及亂食用,這不僅會讓自己承擔相應的刑法也會給社會帶來影響。
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是什么?
非法收購、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是什么
非法收購、運輸瀕危野生動物罪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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