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企業與員工之間要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是最直接的憑證。但現實中會有許多企業并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這就導致了雙方如果發生勞動糾紛,員工需要搜集相關的證據證明互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那么,員工如何取證有勞動關系?律霸小編為大家搜集了相關的內容,相信可以幫助到您。
一、員工如何取證有勞動關系?
1、搜集工資卡、工資存折、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最好有單位蓋章)、職工花名冊。如無法搜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采取復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可以到社保局網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搜集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最好有單位蓋章)。如無法搜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采取復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4、搜集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如無法搜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采取復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5、搜集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如無法搜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采取復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6、同事的證言。讓同事出書面證言,但此類證據需注意的兩點是,一是打官司時,出具證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證;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證據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也就是說他需要有出具該證言的能力。
7、搜集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文件。比如用人單位下發的含有勞動者名字的各種通知、工作任務單、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書面資料。
8、搜集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它實體或個人簽訂的文件等。比如最為常見的代表公司簽收快遞,該快遞單一般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
9、錄音、錄像、照片。有些勞動者可能什么書面證據都搜集不到,如果這樣,就需要勞動者去創造證據,比如錄音、錄像和拍照。錄音最好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雙方勞動關系事宜的錄音。拍照和錄像最好是拍攝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用人單位內上下班的情況。
10、搜集網絡信息。現在很多企業的大部分工作和交流是在網絡上進行,碰到這種,用人單位網頁登記的各種公告或消息,或者勞動者與相關人員的qq或msn等各種即時聊天信息的記錄也可以作為證據勞動關系的證據。但這類證據有些難點,比如:聊天信息的證據需要證明聊天的雙方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這個一般很難做到。另外,網頁或聊天記錄在作為證據前需要先公證。
11、搜集手機短信與電話錄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具體事宜時的手機短信往來和電話錄音也可以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但與qq或msn有同樣的問題,必須先證明手機號的主人身份。
12、搜集勞動監察部門的處理結果。如果勞動者窮盡一切辦法都無法搜集到上述任何證據,那么只有最后一個辦法,就是嘗試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讓其幫助勞動者搜集有利的證據。為什么說是嘗試,因為此方法不在勞動者的掌控范圍內,最終能否搜集到有利證據,需取決于諸多因素。
二、注意事項
證據一般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直接證據就是直接能夠證明某一事實的證據,而間接證據一般需要兩份及兩份以上的證據來佐證某一事實。以上所講有很多都是間接證據,因間接證據的證明效力會受到證據本身的效力、證據的來源、甚至證據的搜集方法等方面的影響。所以如果勞動者在沒有直接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的情況下,建議在合法的前提下,盡量多搜集上述證據。當然,現實中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也不止上面提到的這些,只要是能證明確實存在勞動關系的,都可以以合法的方式搜集。在搜集書面證據時,搜集的書面證據最好有用人單位的蓋章或者老板或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名。
在員工與企業之間發生勞動糾紛之后,如何取證有勞動關系就成為訴訟是否勝訴的關鍵。事實上,員工應在入職之后要求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以此保障自己的權益不會受到侵害,但如果雙方確實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應積極搜集證據,其中包括了考勤記錄、同事的證言等等,證據越充分,雙方的勞動關系得以證明的可能性越大。
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范本
如何收集證據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
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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