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既遂的實質是什么?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種基本形態,學界關于犯罪既遂的標準存在著爭論。在司法上,應當堅持罪刑法定原則,應當以“犯罪構成要件要素齊備說”作為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在立法上,則應當從犯罪事實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發,以“犯罪目的實現刑事政策說”作為確立犯罪既遂形態的標準。
1、行為人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
2、行為人必須已經著手實行犯罪。
3、行為人的行為齊備了某種犯罪的基本構成的全部要件。
二、犯罪既遂的標準
中國刑法學界主要是在司法領域里討論犯罪既遂的標準,主要存在以下三種觀點:
(1)犯罪目的實現說。認為犯罪既遂是指“實施終了的犯罪行為,達到了行為人預期的目的”。主張應當以犯罪目的的實現與否作為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實現了犯罪目的,為犯罪既遂,未實現犯罪目的則為犯罪未遂。
(2)犯罪結果發生說。認為“行為發生了行為人所追求的、行為性質所決定的犯罪結果,即發生了行為的邏輯結果時,就是犯罪既遂”。主張應當以犯罪結果的發生與否作為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發生了犯罪結果的,為犯罪既遂,未發生犯罪結果則為犯罪未遂。
(3)犯罪構成要件齊備說。認為犯罪既遂是指“行為人故意實施的犯罪行為已經具備了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種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態”。主張應當以犯罪構成要件是否齊備作為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具備了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就是犯罪既遂,否則就是犯罪未遂。
對于犯罪既遂的行為,可以直接理解為犯罪分子已經實施了犯罪,在司法審理的角度上可以認定為該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已經成立,是需要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的,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情況來進行處理,對于涉及到多種犯罪事實的,還應當從嚴處理。
犯罪既遂處罰原則是什么
介紹賄賂罪犯罪既遂相關內容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區別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損害賠償訴訟的管轄法院
2021-03-04預售合同沒訂立是否適用定金罰則
2021-02-21涉外婚姻的復婚需要滿足何種條件
2021-02-23專利初步審查包括哪些內容
2021-01-14專利費用繳納的方式有哪些
2021-02-10借條上的名字寫錯了怎么辦
2021-01-052020年交通事故認定書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2020-11-07計時工資有績效獎金嗎
2020-11-24以贍養為條件的贈與能否撤銷
2021-02-17勘察合同是否屬于專屬管轄
2020-12-02遵義組織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鑒定,開展對棉花、毛絨、繭絲、麻類纖維質量公證檢驗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1-01-28勞動糾紛可以凍結公司基本賬戶嗎
2021-02-18人身意外險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2020-12-19理財保險公司破產了怎么辦
2021-03-15乘客沒有買航延險航班延誤能獲賠嗎
2021-03-01家庭財產保險保險儲金是什么
2021-02-02分析 家庭財產保險為何難進百姓家
2021-01-21保險公司再保險的相關知識有哪些
2021-02-16死亡保險金如何分配
2020-12-14龍卷風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賠嗎
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