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生產假酒會判多少年
制造假酒最多會被判無期徒刑。
刑法解釋: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義、量刑
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本條的規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生產者、銷售者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從中謀利的故意,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不是故意的,不知所售產品是次品,而當作正品出售了,應承擔民事責任,不能作為犯罪;
第二,生產者、銷售者在客觀上實施了“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行為。
所謂“在產品中摻雜、摻假”,是指在產品中摻入雜質或者異物,致使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者產品明示質量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降低、失去應有使用性能的行為。
“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種使用性能的產品冒充具有該種使用性能的產品的行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級、低檔次產品冒充高等級、高檔次產品,或者以殘次、廢舊零配件組合、拼裝后冒充正品或者新產品的行為。
“不合格產品”,是指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質量要求的產品。對上述行為難以確定的,應當委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進行鑒定。
第三,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必須達到五萬元以上,才構成犯罪,如果銷售金額不足五萬元的,不構成犯罪。第四,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犯罪主體是生產者、銷售者,消費者不能構成本罪的主體。
我國的辦案機關對相關的銷售處罰時,如這類銷售者主觀犯罪的,我國的辦案單位按照這類案件金額進行處罰和判刑。如相關的銷售者不是主觀行為的,可以免于對這類犯罪人員的處罰,承擔相關的民事責任進行賠償。
什么是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
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該怎么辦?
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該怎么辦?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要約條件末履行可以認定合同無效嗎
2021-01-30行政處罰發案到立案多長時間
2021-02-19企業破產或倒閉,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嗎
2020-11-12實習協議中包括試用期嗎
2020-12-14都不要孩子法院會強行判嗎
2021-02-19非軍人的婚姻權利有哪些
2021-02-26連帶責任進入執行程序需要多久時間
2021-01-09財產保全了還能過戶嗎
2020-11-30銀行批貸后不放款怎么辦
2021-03-22住宿時顧客車輛被盜老板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2021-03-12房屋中介有權收取中介費嗎
2020-12-04勞動合同怎么變更
2021-01-04母子公司間派遣員工,員工不同意怎么辦
2020-11-08違法解除合同賠償金如何算
2021-03-03農民工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進行投訴舉報?
2021-02-03建筑勞務是否可以分包給個人
2021-01-16什么是勞動爭議仲裁管轄
2020-11-25被保險人過錯的免責條款有哪些
2021-03-21人身保險合同的法律適用
2021-02-10被謀殺未指定受益人 百萬理賠金何去何從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