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財產分割協議訴訟時效是多久
夫妻一方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3年。根據法律規定,
離婚后,夫妻一方發現在離婚時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自發現之次日起請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時沒有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協議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反悔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再次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兩年。也就是說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
1、如果離婚時沒有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進行分割,沒有訴訟時效的要求。
2、協議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反悔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3、再次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兩年。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行為的,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行為之日起兩年內起訴。
因此,我們可以知道并不是夫妻離婚后就不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了,當然我們建議也希望關于夫妻共同財分割問題最好是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了的,而且涉及財產較多時,比如涉及房產,汽車,股票等,最好可以找個離婚財產分割專業的律師介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
在律霸網上有許多專業的律師,共同財產分割協議訴訟時可以直接詢問他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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