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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員工和用人單位之間難免不會發生摩擦。當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解除了勞動關系之后,員工之后又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恢復員工的勞動關系,那么員工申請恢復勞動關系生效時間從什么時候開始呢?下面律霸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一、恢復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是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48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1、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二、恢復勞動關系生效時間?
1、仲裁裁決裁定撤銷單位的解除勞動關系通知,自仲裁裁決送達你們雙方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一經生效雙方就應自動履行。不用再另行規定履行時間。?
2、你們的領導關系恢復,你就應自動復職,因此你應該主動找單位協商安排你的工作。不應被動的等待通知。?
3、你應該在簽收仲裁裁決之后就去單位要求安排工作。不用管單位是不是起訴,你先去和單位協商,如果單位起訴了,法院會通知你,你再準備和單位打官司。如果你不去找單位,就會讓單位鉆空子,單位就會說都裁定恢復你的勞動關系,可是你不來單位等等,也會以此為由再次解除你們的勞動關系。?
4、你找幾個見證人現在和你一起去找單位要求安排工作,如果單位以要起訴為由不給你安排,你也有證人證明你去找過單位。?
從以上文章可以知道,用人單位私自解除了和你的勞動關系是違法的行為,用人單位需要按你在這個公司工作的時間,給你進行應有的賠償,根據法律規定,依照你每做滿了一年就付給你2個月的工資給你進行賠償。以上文章就是解決申請恢復勞動關系生效時間的問題,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確認勞動關系的依據有哪些
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是怎樣的
如何收集證據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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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顏恩超律師,1976年生,浙江寧波人。法學、經濟學雙學士學位。副主任律師,高級合伙人,刑事事務部主任,婚姻家庭事務部主任。 從事法律行業多年,法學理論功底深厚,辦案實踐經驗豐富,熟悉寧波本地司法環境,同時與社會各界有著廣泛的交往和聯系。顏恩超律師具備超強的思維能力、盡心盡責的辦案態度,在多年辦案實踐中形成了自己獨特辦案風格。并深知“金杯銀杯不如百姓口碑”的道理,視“誠信、責任、聲譽”為生命,接待咨詢客觀坦誠,分析案情鞭辟入里,多年來一直深得當事人的信任。 工作作風:認真、負責、扎實、嚴謹,待人熱情誠懇,平易近人,全心全意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為執業信條。 辦案特色:顏恩超律師擅長辦理重大、疑難、復雜的各類案件,辦案思路清晰、應變敏捷,善于捕捉證據細節,綜合分析案件事實,法庭辯論攻防兼備,辯護意見有破有立,語言表達言簡意賅、不冗不漏。無論是作為原告方的律師還是作為被告方的律師,均以“當事人權益至上”為原則,全力維護當事人利益,深受廣大當事人及其親友的交口贊譽。 突出優勢:深厚扎實的法律功底,勤勉盡責的工作態度,細致務實的工作作風,靈活創新的工作方法,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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