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預備階段中止是否一樣?
犯罪預備階段中止是不一樣的,具體來說,
1、概念不同
犯罪預備,是指做實施犯罪前的準備工作;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是犯罪中止。
2、處罰不同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預備,是指做實施犯罪前的準備工作。如預備犯罪工具、創(chuàng)造犯罪條件等。犯罪預備具備以下特征:
1、行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預備行為;
2、犯罪預備行為必須是在著手實施犯罪前停止下來;
3、犯罪預備行為停止在犯罪預備階段必須是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二、犯罪中止的概念
犯罪中止 刑法第24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
(一)時間性:發(fā)生在犯罪過程中 1.既可以發(fā)生在預備階段,也可以發(fā)生在實行階段。在實行階段,既可以發(fā)生在實行行為尚未終了時,也可以發(fā)生在實行行為已經終了后,結果出現(xiàn)前。注意:犯罪未遂只能發(fā)生在實行階段。 2.犯罪不能呈現(xiàn)終局性形態(tài)。一旦不能出現(xiàn)預備、未遂、既遂,便不可能出現(xiàn)中止。
(二)自動性:自動放棄犯罪或自動有效防止結果發(fā)生 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的關鍵區(qū)分。
(三)客觀性:要有中止行為 犯罪中止分為兩種:
行為未實行終了,自動放棄。 此時中止行為表現(xiàn)為自動放棄,要求行為人必須真實徹底的放棄犯罪,而非暫時停頓。 注意:自動放棄重復侵害行為成立中止。
行為實行終了,有效防止結果發(fā)生。 此時中止行為表現(xiàn)為采取自動有效防止措施。這種防止措施要具備兩個條件;一要有足以避免結果發(fā)生的性質,二要真誠努力的去完成。
(四)有效性 有效性指危害結果沒有發(fā)生。
種類:一是行為未實行終了,自動放棄,危害結果沒有發(fā)生;二是行為實行終了,自動防止結果發(fā)生,危害結果沒有發(fā)生。
地位:即使行為人自動放棄或積極努力防止,但結果仍發(fā)生了,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危害結果沒有發(fā)生,是指行為人追求或放任的、行為性質決定的危害結果沒有發(fā)生,而不是指任何結果都沒有發(fā)生。因此,犯罪中止可以分為沒有造成任何危害結果的犯罪中止和造成一定危害結果的犯罪中止。 能與不能,應該以行為人自己的主觀認識為標準。只要行為人自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能夠把犯罪進行下去而自動放棄犯罪的,盡管客觀上不可能完成的,也應當認為是犯罪中止。
幾種特殊情況的判斷:因被害人是自己的熟人而停止(一般視為犯罪中止);因被害人的嚇唬而停止(因情況不同而作不同的認定);犯罪過程中因身體疾病而停止(一般認為是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是自動放棄)
在犯罪活動的不同階段當中存在著不同的犯罪形態(tài),比如說犯罪預備和犯罪中止,就是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狀態(tài),但是有些人經常將其混為一談,但無論從處罰力度上和基本的概念界定當中,兩者都不一樣,在這里也給大家簡單闡述了一下。
犯罪預備量刑處罰是怎樣的
哪些行為屬于犯罪預備?
如何區(qū)分犯罪預備與犯罪中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伙企業(yè)財產法律如何規(guī)定
2021-02-04租客辦理居住證對房東的影響
2021-01-07中華老字號申請需要多少錢
2021-03-17怎樣預防假冒商標的行為發(fā)生
2021-01-16海商海事能否簡易程序
2021-03-16仲裁協(xié)議的獨立原則是如何的
2020-12-15團伙盜竊價值七萬如何量刑
2021-02-01可以注銷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情形
2021-02-24倉儲物應該怎樣驗收
2021-02-03房屋延期交付有賠償嗎
2020-12-25什么是涉外繼承?
2020-12-19家暴起訴狀怎么寫
2020-11-22什么是爛尾樓?怎樣避免買爛尾樓
2021-02-04壽險理賠流程
2020-11-18產品責任險中保險人的義務有哪些
2021-02-06飛機延誤險賠償太低怎么辦
2020-12-10車輛續(xù)保要注意什么
2021-01-18什么是車上座位責任險
2021-01-10無證駕駛致人死亡,保險公司也應賠償嗎
2021-03-13保險公司在投保中有哪些義務
202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