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刑法中什么叫犯罪中止?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據此,犯罪中止存在兩種情況:一是未實行終了的中止,即在犯罪預備階段或者實行行為還沒有實行終了的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二是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刑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二、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刑事案件的審理時間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案件常見的審限應當在三至六個月。
認定犯罪中止的時候有一個最核心的判定標準,那就是犯罪將來沒有進行下去并不是因為司法機關的提前介入或者說是受害者的拼命反抗,其實,沒有完全喪失理智的這些人,在真正給他人和社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后果之前,及時懸崖勒馬,一切還來得及。
犯罪中止的后果是怎樣的
犯罪中止是否有時間限制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區別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協議上有簽字按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嗎
2021-01-2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2021-03-24怎么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
2021-01-31民間送養行為是否違法
2021-01-27遺贈撫養協議構成要件有哪些
2021-01-08駁回先予執行復議申請通知書還是裁定書
2021-01-27離婚損害賠償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2021-02-10治安案件人跑了怎么辦
2020-12-03孩子臉部在商場受傷誰負責
2020-11-09合同到期不給離職證明怎么辦
2020-12-29壽險合同成立之后能否變更
2021-01-04產品質量和產品責任險
2020-11-26航班取消賠償
2020-12-03人身保險合同的效力問題
2020-11-26追討賭資被殺身亡,保險公司應否承擔理賠責任
2021-03-10保了車上(貨物)責任險后,貨物掉落導致他人受損是否因該賠償?
2021-01-10外資保險公司可以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嗎
2021-02-28肇事逃逸商業保險賠嗎
2020-12-25保險合同不立即生效的原因是什么
2021-03-03保險合同中的格式條款有效嗎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