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
犯罪預備: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2、責任不同
犯罪預備,犯罪未遂,能減輕處罰;犯罪中止一般會免于刑事處罰;故意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3、階段不同
犯罪預備屬于前期準備階段,犯罪中止還沒有形成后果,犯罪未遂是因為特殊原因沒有達成預期后果,故意犯罪是以完成犯罪。
二、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
3、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里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
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綜上所述,犯罪形態上包括很多種,比如未遂、中止和預備等,這些存在一定區別。從法律內涵、承擔責任及發生條件上都不同。犯罪預備是最開始的階段,中止則是在實施犯罪之后,未遂也是。從法律責任看,預備和中止可以免除,而未遂的話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非法拘禁罪共同犯罪中止如何認定?
犯罪中止量刑具體是怎樣規定的?
如何區分犯罪預備與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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