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未遂的未得逞應當怎么判罰?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首先,犯罪未遂應當負刑事責任。其次,由于刑法規(guī)定的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要確定對于犯罪未遂是否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三,在確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況下,要進一步確定是從輕處罰還是減輕處罰。刑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與處罰原則。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個構成要件或特征也是與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態(tài)相區(qū)分的標志:
第一,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這與犯罪預備相區(qū)別;
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來,這與犯罪既遂相區(qū)別;
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態(tài)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導致的,這與犯罪中止相區(qū)別。
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導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是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區(qū)分的關鍵點。
二、在審判實踐中,衡量犯罪分子是否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筆者認為,一般是從四個方面考慮:
1、實行行為必須實際接觸或者接近犯罪對象。例如,攜刀埋伏路邊伺機行搶的搶劫犯,如果在行為出現(xiàn)之前即被抓獲的,不能認為搶劫已經著手,仍應屬犯罪預備的行為。
2、實行行為必須對犯罪的直接客體造成了直接威脅。否則,即使已經接觸或者接近犯罪對象,也不能認為是犯罪著手。例如,尾隨”行為,對犯罪客體只是一種間接的潛在威脅,尚未直接危及犯罪對象的安全。其行為完全符合犯罪預備行為的本質和要求。只有再往前發(fā)展一步,直接指向犯罪對象,造成了實際的威脅,才能視為行為人實行犯罪的著手。
3、實行行為必須能夠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發(fā)生。有些犯罪實行的行為雖然還沒有直接接觸犯罪對象,但只要這種行為能夠對犯罪的客體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就應認為是已經著手實行犯罪。例如,行為人只要把毒品放在被害人要吃的食物里,就有可能導致被害人死亡。
4、實行行為必須能表現(xiàn)其犯罪的意圖。著手犯罪是以行為人具有犯罪意圖為前提的,也就是說,行為人的行為已經明顯表露出他主觀上是在追求某種犯罪結果的發(fā)生。例如,同是擦燃火柴,既可以用于點燃香煙,也可以用來放火。只有是為了放火而擦燃火柴的行為,才能成為放火罪的著手。
犯罪未遂也是犯罪形態(tài)中的一種,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對于犯罪未遂的判罰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在公安機關對相關犯罪情況進行調查取證后,應當對是否構成犯罪未遂來進行認定,如果構成未遂的,則根據未遂的量刑標準來進行處理。
犯罪未遂的處罰原則是什么
犯罪未遂罪還需要判刑嗎
犯罪未遂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拆遷房屋是否可強制執(zhí)行
2021-02-07勞務分包資質標準的內容是怎樣的
2020-11-28出差發(fā)生交通事故公司負責嗎
2020-11-20股權轉讓怎么合法轉讓
2021-03-03假合同章的合同生效嗎
2020-11-13拖欠貨款起訴狀怎么寫
2020-11-25如何保障老年人婚姻自主
2020-11-30事實婚姻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2021-01-02怎么舉報強制拆遷
2021-02-12醫(yī)療事故賠償行政調解申請書
2021-03-14執(zhí)行排除妨害糾紛有哪些難點
2021-01-13訴訟期間涉案房產是否可以抵押
2021-03-23擔保可以采用哪幾種方式,簽訂擔保合同時要注意什么
2020-11-14沒有要約的合同是否要執(zhí)行
2021-01-19公司規(guī)章是否必要
2021-02-03保密協(xié)議的保密義務是什么
2021-01-25轉業(yè)軍人喪葬費怎樣拿
2021-03-21勞務關系辭退賠償是什么
2021-02-18勞動糾紛需要用到哪些法律
2021-01-19公司辭退懷孕職工如何處理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