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聘用關系下,雙方往往簽訂的是聘用合同,而日后如果要是解除聘用合同的話,那么單位也是有可能需要對聘用者進行賠償的,此時往往適用的是《勞動合同法》中,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內容。下面就讓律霸小編告訴大家解聘合同理賠情形有哪些。
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在處理解聘關系或解聘合同的時候,往往是按照解除勞動關系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進行的,而在上述十二種情況下,解除聘用合同的,則單位就要支付聘用者相應的補償。要是你還想了解補償的內容,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
解聘補償金標準是什么?
解聘補償金個人所得稅怎么算
公司解聘補償金計算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糾紛主治醫師要賠償嗎
2021-03-08單位和個人使用可循環物品會得到政府支持嗎
2021-02-20考試作弊的刑法規定有哪些
2020-12-09干滿三年被辭退怎么補償
2020-11-08預防性侵權請求權是什么
2021-02-17商標侵權應該如何處置的
2020-12-26知識產權保護法包括哪些
2020-11-17上海股交中心對掛牌公司有無明確的或者內部掌握的財務指標要求
2021-03-19家庭冷暴力離婚能索要賠償嗎
2021-03-11交通事故打官司流程
2021-03-21工傷導致孩子流產怎么賠償
2020-12-06合同保全形式是怎樣的,有哪些方式
2020-12-062020輕微傷有等級嗎
2021-01-20婚前房產婚后更名屬于個人嗎
2020-11-18公司未與死亡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2021-03-04自愿加班能要求加班工資嗎?
2021-01-13辭退老員工屬于非法辭退嗎
2021-03-22社保減員能否作為勞動關系解除的條件
2021-02-13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和經濟補償的,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2021-03-01人壽保險保單能夠轉讓嗎
202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