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用期辭職不給工資怎么辦
勞動者試用期辭職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違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求助,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工資是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只有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無論是試用期還是正式期,用人單位均須按出勤支付工資報酬。對于勞動者試用期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試用期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限期支付,限期內不支付的責令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三、試用期辭職—流程:
《勞動合同法》第 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據此,試用員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書面告知即可解除勞動關系。下面是試用期辭職的具體流程:
試用期辭職,提前3天遞交一份書面辭職申請,落款日期為當日,申請離職日期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工資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數發放。 第4天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要有書面的交接手續,雙方簽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個人檔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時領取個人檔案(一定要由公司貼封口條,蓋章方可),自己暫時完好保管即可。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知道要是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的話,按照規定單位也是需要支付其實際工作天數的工資的。如果你所在的單位不支付你相應工資的話,你可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必要時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試用期辭職有沒有工資,約定的試用期期限是多久
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有工資嗎
試用期辭職不發工資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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