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犯罪分子在相關的刑法處理上規定也比較多,那么今天我們來共同了解一下,就是對于最高法律來講,選擇自愿認罪的從寬處理規定是什么呢?根據有關說法,如果選擇認罪認罰的,在法律上應該可以選擇從輕處罰的辦法。詳情來看下文。
自愿認罪能否從輕處罰
從寬是指對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根據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應當減輕處罰;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不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內從輕處罰。
(1)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的條件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量刑建議,簽署具結書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2)那些情況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對未成年人認罪認罰有異議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
4、其他不宜適用的情形。
(3)什么樣的案件應當慎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1、危害國家安全、涉恐、涉黑、涉惡案件;
2、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慣犯或以犯罪為常業的案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觀惡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案件;
5、其他應當慎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案件。
(4)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是否能夠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對于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適用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從寬處罰。
(5)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證據標準如何把握
1、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認罪認罰從寬案件,應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做到主要犯罪事實清楚,主要證據確實充分,即與犯罪構成要件及主要量刑情節有關的事實清楚;主要犯罪事實有相關證據證實,據以形成鏈條的證據之間無矛盾或矛盾得以合理排除。
認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并簽署具結書。
認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檢察機關建議判處的刑罰種類、幅度及刑罰執行方式均沒有異議。是否積極退贓、退賠,主動繳納罰金,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也是評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罰的重要標準。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的,不影響“認罰”的認定。
如果被告嫌疑人在被檢舉階段,已經意識到個人的錯誤是多么嚴重,那么它就可以通過認罪認罰的態度,求得法律上的原諒,這也就能夠認為,認罪認罰從寬,相關處罰辦法在法律上的規定也有一定的措施,如有疑問,請隨時咨詢小編。
在我國嫌疑人拒不認罪如何訊問
法庭拒不認罪的話會怎么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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