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過年加班哪幾天是3倍工資
節假日,這七天都是我國的帶薪假期,假期是受到國家保護的。任何私人及單位都不能改變假期時間,如果需要假期加班則需要給予加班費為補償。
過年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春節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節法定假期,也是帶薪假期。這3天加班工資按不低于應得報酬的300%計算。
而春節放假安排一般有七天,所以其他的四天是調休放假,這4天加班工資按不低于應得報酬200%的計算。
二、加班后單位不給加班費怎么辦
如果節日期間加班卻沒有拿到加班費,應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在提出維權主張時,要注意收集加班證據。如果拿不到加班費,勞動者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維權:
第一,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進行查處。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資發生爭議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加點費用及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依法 維權時,勞動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證據,例如考勤卡、單位就餐記錄等。如果申請勞動仲裁,要注意千萬不能超過一年的仲裁時效。此外,針對個別單位為加班的職工發“紅包”,并且把“紅包”視作職工的加班工資的現象,“紅包”是單位對員工一年工作表現的肯定和褒獎,類似于年終獎,但并不能代替節日期間的加班工資。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可準備好加班記錄、勞動合同、書面材料等,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
過年放假,一般是7天。在這期間,用人單位若是有需要安排員工加班,這也不是不可以,只不過也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員工相應的加班工資才行。當然,7天的時間里,并非均要按照3倍工資計算。根據有關規定來看,只有初一到初三屬于法定節假日,在這三天內單位安排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工資的3倍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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