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允許單位安排員工在休息休假的時間加班,其實也就是延長其工作的時間。而作為勞動者,也是享有拒絕單位加班要求的權利,此時單位不能以此為借口損害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即使單位安排加班的也有時間限制,那通常每天加班不超過多少個小時呢?下文中律霸小編為你解答疑惑。
一、每天加班不超過多少個小時
勞動法上并沒有說休息日一定要安排在雙休日即周六周日 ,也沒有說一周必須有兩天休息。這是不少勞動者所誤會的。相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明確指出:“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補充道:“本條應理解為: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時不間斷的休息。”可見任何一天安排休息均可。
法律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超過這個標準的,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叫加班,都應該認為是加班。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超過這個標準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更談不上加班費的問題了。
下面幾類情況加班不受上述第三部分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二、不加班算曠工嗎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1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是否加班是勞動者的自由,不得強迫。為此,作為勞動者可以拒絕加班,尤其是在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因此,不加班并不是曠工。
有的單位可能生意比較好,但是又沒有格外招人,因此就會要求員工每天都留下來加班,當然也是會按照國家規定來支付加班費的。但作為員工自然想下班了就好好休息一下,因此就會出現拒絕單位加班的要求。要注意的是這樣的情況下也不能認為員工不加班就是屬于曠工。
實行計件工資制有加班費嗎
加班工資訴訟時效是多久?
晚上加班工資怎么算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法定這些情況下可要回彩禮?悔婚可以返還嗎?
2020-12-20民間借貸中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2020-12-05探望權如何中止
2020-11-20交通事故中是借車人發生的應該誰承擔
2020-11-13失聯多久可以報警立案
2020-11-21學生在學校得了重病學校有責任嗎
2020-11-19如何勞動爭議的法院管轄地
2021-03-02【保險合同法】責任保險的可能責任
2021-01-10汽車“全保”不全保 新車涉水得不到賠償(2)
2021-03-04孕婦摔傷為何不獲賠 保險公司以免責拒賠
2021-02-25撞傷行人駛離現場返回時掉頭撞樹如何理賠?
2021-01-12醉酒肇事保險賠償嗎
2021-02-15買了不計免賠為什么不能全賠
2021-03-24車輛全責方沒保險如何賠償
2021-03-08農村機動地管理辦法
2021-02-16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按戶口算還是按面積算
2021-01-08拆遷安置后辦理房產證時可以改名嗎
2020-11-22宅基地沒蓋房拆遷怎么補償
2021-01-28離婚未分割房屋上訴期間獲拆遷補償的處理方法是什么
2021-01-02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都包括哪些部分
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