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法中規定的工時制度包括了三種,即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其中綜合工時制是以一定時間為周期的一種工時制度,很多人認為在綜合工時制下就不存在加班的情況,但這樣的認識其實并不準確。既然綜合工時也存在加班,那該怎么對綜合工時加班費計算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怎么對綜合工時加班費計算
1、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法定節假日不可以補休,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周期內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計算,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周期內的總上班時間超過該周內(如一個月.一季度)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以超過部分的時間總數一起計算(不區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計算,
4、[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的.加班費計算應仍以以150%計算.
二、標準工時制的加班費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三、自愿加班有加班工資嗎?
《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該條規定表明,企業依法應當對企業內的規章制度予以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的內容包含勞動者權利和義務的規范。根據該條規定,企業自然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抵觸的加班制度,可以規定適當的加班審批程序,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于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企業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應是企業管理和爭議處理的依據之一。
另外,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等相關規定,我國現行的標準工時制度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按照以上標準工時制度計發工資待遇的,是計時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制度的用人單位,其加班工資的支付有著明確的規定。
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才應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而由勞動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還是應該先確定綜合工時制下具體的加班時間是多長,否則的話就無法順利的計算出加班費數額。但如果是勞動者自己主動自愿加班,而并非是在單位安排下加班,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向單位索要加班費的。
加班費的法律規定,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實行計件工資制有加班費嗎
法律對加班費規定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股權結構的種類如何規定
2021-02-28個人注冊商標的流程及所需資料有哪些
2021-01-06事故全責不處理能年檢嗎
2020-12-31男方外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2020-12-19領養孩子長大了可以斷絕關系嗎
2020-12-25口頭協議沒證據怎么辦
2021-02-21淺談《侵權責任法》對校園傷害賠償案件的規定
2021-02-18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不一致如何解決
2020-12-08已簽訂的勞動合同能變更嗎
2021-01-03河南新教師試用期工資標準
2020-11-27部門取消可否成為企業單方調崗的合法理由
2020-12-09勞動者不同意調崗單位解除的合法嗎
2021-01-05雇傭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別
2021-02-23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2020-11-18保險合同當事人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有哪些
2021-01-29扶老人險怎么買,扶老人險賠什么
2020-12-12保險理賠打官司需要多少費用
2021-01-30瑕疵保險憑證的效力如何
2021-02-08貨車報保險要資格證嗎
2021-01-05事故后未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能獲得賠償嗎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