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刑法修正案九》當中對受賄罪的量刑做出了修改,而之后出臺的司法解釋當中也同時對受賄罪的犯罪數額和情節進行了調整,那么就最新的規定來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般收受多少錢才算受賄罪呢?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般收受多少錢才算受賄罪
(一)個人受賄數額的認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
2、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
(二)單位受賄罪立案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單位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單位受賄數額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2)強行索取財物的;
(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016年4月18日起開始實施的《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貪污、受賄罪的相關量刑數額作出了進一步的規定。
1、受賄罪數額較大標準,30000元-200000元
2、受賄罪數額巨大標準,200000元-3000000元
3、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標準,3000000元以上
受賄罪情節認定標準
1、較重情節:
貪污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30000元,同時具有以下情節,
(1)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4)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的;
(5)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6)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受賄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1)多次索賄的;
(2)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3)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2、嚴重情節:
貪污數額在100000元以上不滿200000元,具有上述規定的六種情形之一的
受賄數額在100000元以上不滿200000元,具有上述規定的三種情形之一的
3、特別嚴重情節:
貪污數額在1500000元以上不滿3000000元,具有上述規定的六種情形之一的
受賄數額在1500000元以上不滿3000000元,具有上述規定的三種情形之一的
在判斷是否構成受賄罪的時候,除了要實施相應的受賄行為外,同時還要看實際的受賄數額、情節,其中多少錢才算受賄罪?根據最新司法解釋中的規定,一般受賄數額超過了30000元的,那么就可以認定公職人員是構成受賄罪的。若你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行賄受賄罪定罪認定標準是什么?
2020年受賄罪量刑標準和立案標準
受賄罪辯護有什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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