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債權債務關系是很常見的。法律為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定了代位權的行使。如果債務人在債務到期之后無法償還欠款,債權人可以向次債務人行使自己的代位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非法集資代位權如何行使?律霸小編在以下文章中提供了相關內容,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集資代位權如何行使?
1、 債權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行使代位權。債權人是行使代位權的主體,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意為,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不是幫債務人向次債務人討債,而是自己作為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來行使代位權。
2、 代位權應通過訴訟形式行使。當然,債權人以非訴訟形式直接向次債務人行使代位權,次債務人同意直接向債權人清償,并由此而了結其與債務人之間債務關系的,也應當允許;但是如次債務人不同意直接清償,由此發生糾紛的,則必須通過訴訟解決。
3、 代位權行使的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本案甲公司僅能就乙公司拖欠的30萬元貨款向丙公司主張代位權。
4、 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權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二、代位權的行使應滿足哪些條件?
代位權是指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根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代位權的成立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的行為已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債務人對于第三人的權利,為債權人代位權的標的。債權人的代位權屬于涉及第三人之權的權利,若債務人享有的權利與第三人無涉,自不得成為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對象。
非法集資代位權的行使應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債務人的債權應為到期債權,其次,債務人有怠于行使到期債權的行為,且這種行為已經對債權人的債權產生損害的,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行使代位權,向次債務人主張自己的債務。但如果次債務人的債務是專屬于債務人的,債權人就無法行使代位權。
代位繼承權的范圍是怎樣的,代位繼承需要的條件有哪些?
債權人代位權起訴狀范本
代位繼承的法律份額是多少,哪些人可以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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