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社會,國家對于部分錢財的管理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在我國,關于外匯的問題,就相當重視。人們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合法的對外匯進行轉移或存放處理,否則就會違反法律,會受到法律的處決。那么,根據相關規定,逃匯罪判多久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逃匯罪的處罰
?
依據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第3條之規定。
懲罰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拉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數額較大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匯罪
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情節嚴重的行為。
客體要件
概述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的外匯管理制度。根據1996年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93號發布,根據1997年1月14日《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1]規定,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
事項
(1)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
(2)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3)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
(4)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
(5)其他外匯資產。
我國外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管理大部分。
(1)經常項目外匯管理
所謂經常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包括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單方面轉移等。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必須調回境內,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外匯擅自存放在境外。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應當按照國務院關于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或者經批準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用匯,應當按照國務院關于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持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支付。境內機構的出口收匯和進口付匯,應當按照國家關于出口收匯核銷管理和進口付匯核銷管理的規定辦理核銷手續。
(2)資本項目外匯管理
所謂資本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因資本輸出和輸入而產生的資產與負債的增減項目,包括直接投資、各類貸款、證券投資等。境內機構的資本項目外匯收入,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調回境內。境內機構的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帳戶;賣給外匯指定銀行的,須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境內機構向境外投資,在向審批主管部門申請前,由外匯管理機關審查其外匯資金來源;經批準后,按照國務院關于境外投資外匯管理的規定辦理有關資金匯出手續。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逃匯罪判多久問題的法律方面的回答。由此可見,根據非法轉移或存放的外匯金額數目來決定的,基本就是五年以下或以上的有期徒刑。要想避免觸碰此罪,就要清楚什么樣的物品算是外匯。并且要嚴格依照我國法律處理外匯相關事項。
逃匯罪立案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逃匯罪與走私罪有什么不同?
認定逃匯罪要注意些什么,逃匯要受到什么處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原產地標記注冊申請書范文
2021-01-23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定罪如何確定管轄
2021-03-13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方法是什么
2021-02-28建筑工傷的勞動關系在停工留薪期間可以解除嗎
2021-01-31業務承包關系算雇傭嗎
2021-01-13鄰居土地糾紛找誰解決
2021-01-20按份共有房產已過戶可以贈與嗎
2021-01-23從業人員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多久申請
2020-12-29公司提高崗位任務量導致員工考核不過,后又調崗降薪怎么辦
2020-12-29夫妻財產分割:人身保險合同權益的分割
2021-01-29人身保險一年需要交納多少錢
2021-02-19最高法院出臺司法解釋規范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審理內容是什么
2021-01-03車輛維修時丟失 保險公司被判賠償責任
2020-12-11肇事用救護車保險報銷嗎
2020-12-18肇事逃逸商業保險賠嗎
2020-12-25沒有經保險公司現場勘查,能獲得賠償嗎
2021-03-24企業財產保險屬于哪一種保險
2021-01-07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1-01-13保險合同爭議怎么處理
2021-03-01保險欺詐的載體是如何的
20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