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平時的生活中常聽到的也就那幾種罪名,也有很多都是第一次接觸到的,對于國家的一些公物或者公共財產造成損壞的都必須按規定賠償,當然也有一些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這樣的存在就需要我們來了解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罪判多久這個問題,律霸小編收集下列資料為你解答。
一、什么是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罪
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罪(刑法第323條),是指故意破壞國家邊境的永久性測量標志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正常管理活動。測量是從事工農業生產、國防建設和某些科學研究工作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在測量工作中,常常需要設置一定的測量標志。擅自移動或者破壞這些測量標志,就會使有關數據資料失去準確性,影響國家的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有關的科學研究工作。所以,有必要加強測量標志的保護,維護國家對測量標志的正常管理。為此,本法規定了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罪,有重要意義。
本罪侵犯的對象必須是永久性測量標志。所謂永久性測量標志,是指國家和軍隊在全國各地進行測量過程中所設置的永久性標志。包括各種等級的天文點、重力點、水準點、三角點、導線點、海控點、炮控點等,有木質的、鋼質的、銅質的、石質的等。也包括地形測圖的固定標志。近年來設立的人造衛星觀測點,也屬于永久性測量標志。本罪的破壞對象只限于永久性測量標志,這就與一般的毀壞公私財物罪有明顯的不同,也同破壞一般的臨時性的測量標志的行為有明顯的區別,如果行為人所破壞的是為開挖河道、修建道路而臨時埋設的測量標志,就不能構成本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的行為。所謂破壞,是指拆毀、損壞、改變、移動、掩蓋等。其手段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只要其行為足以使上述永久性測量標志喪失其原有作用的,就應視為破壞,構成犯罪。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長期保護測量標志的通告》的規定精神,拆遷永久性測量標志,“必須持有省、市、自治區測繪主管部門或軍區測繪主管部門的證明函件,經保管單位和保管人驗證后,”方可進行。凡違背《通告》的上述精神,非法拆遷永久性測量標志的,也構成本罪。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無論是住在永久性測量標志附近地區的人,還是臨時經過的過路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永久性測量標志而故意加以破壞的,才構成犯罪。如果因不知是永久性測量標志而過失加以破壞的,就不能視作故意破壞,也就不構成本罪。例如,某乙不知路邊的鋼質覘標為永久性測量標志,而把它拆下拿回家使用,這就屬于過失行為,不應以本罪論處。當然這種行為也是錯誤的,應進行批評教育,有的也可予以行政處分,如果原物能夠復原的,可令其恢復原狀。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過失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的行為,雖不構成本罪,卻可構成其他犯罪。例如上面提到的某乙竊回的鋼質覘標如果價值很大,就可以構成盜竊罪。因為他竊回路邊樹立的鋼質覘標是出于故意,是明知為他人之物而故意竊回,占為已有。有的也可視情節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本罪的犯罪動機是多種多樣的,不同的動機對構成本罪并無影響。
二、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罪判多少年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綜上所述,我們對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罪判多久這個問題有一個明確的答案,按實際情況的輕重判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是指個人帶有故意的意識毀壞國家在邊境設立的永久性測量標志,可能會為當地的一些部門帶來不小的麻煩。
哪些情況下違法刑事拘留要賠償
什么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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