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蓬江區律師 ? 平武縣律師 ? 都江堰市律師 ? 古藺縣律師 ? 新沂市律師 ? 屏山縣律師 ? 鐘山縣律師 ??
隨著國家的經濟發展,我們可以找到自己喜歡而且待遇好的工作。職工們不僅可以賺到相應的薪水,而且還能從工作中得到快樂,但是有些公司并沒有實施有關職工帶薪年休假,那么我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現在就由小編給大家講解一下有關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辦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和了解。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辦法
一、享受年休假員工范圍
1、在我公司工作并與我公司有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均能享受年休假待遇。
2、由勞務公司派遣我公司工作并且工作期限超過一年的,也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二、休假條件及假期
1、員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未被扣發事假工資或者雖被扣發但以其他形式補償的;
2、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員工,全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四條年休假的計劃安排及審批程序
公司安排年休假的總原則是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員工有申請休假的權利,公司有批假的權力。員工享受年休假必須事先經公司批準后才可享受。未經批準擅自休假的按曠工論處。因企業性質所決定公司員工全年各階段工作任務是不均衡的,公司應盡量安排員工在空閑階段或工作任務不飽和期享受年休假。為避免員工休假期過于集中而影響公司工作的開展,公司應在年初對全公司員工年休假進行統籌計劃安排。公司所屬各部室、各項目部應在征求所屬員工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本部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具體情況編制年休假計劃并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各項目部上報的計劃進行匯總并進行調整后報主管領導審核批準,該計劃即為公司員工年休假安排計劃。如無特殊情況,公司員工應在年休假計劃期前填寫《年休假申請表》并逐級審批。經批準休假的員工應按批準期限按期休假和按期銷假。公司將根據實際的休假期發放假期工資。
五、年休假計劃的變更與審批
員工必須按照公司年休假安排計劃時間享受年休假,員工本人如無特殊原因能享受年休假而未享受的按主動放棄論處。因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計劃時間休假,應事先向所在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經所在部門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方可變動休假計劃。因工作需要員工在計劃期內不能休假的,由所在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變更申請應注明變更原因及新的休假時間計劃。因工作原因多次變更也應多次申請批準。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公司可安排延遲到下一年度繼續享受年休假,但最多只可延遲一年,延遲時間超過一年的應視為因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因本人原因當年不能休假的不能延續下一年使用,應按主動放棄論處。因工作需要跨年度享受年休假的員工,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可根據本人意愿兩年假期合并使用或分期使用,公司應按規定支付正常的工資報酬。
六、年休假的待遇
1、員工在年休假期間應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具體計算方法應將員工本人休假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按月平均再按平均日工資收入×休假天數。
2、因本人原因假期未到提前上班的,不再補償假期工資。經批準超假的,超假期按事假論處,未經批準超假的,超假期按曠工論處。
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的,需征得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年休假,但公司應按照員工本人應享受年休假年度的平均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應休年休假天數的工資報酬。
4、員工在休假期間因工作需要被提前召回上班,剩余假期可按照本人意愿或者加在下一次年休假期中或按照300%的日工資標準補償工資。
5、計算年休假工資總額的基數中不包括項目兌現獎、趕工獎、車補、伙補、夜班補助及各種福利和年中、年終獎,也不包括公司領導成員中屬于兌現性質的年薪。
6、員工主動放棄年休假的,公司不再進行任何補償。
7、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員工的假期工資報酬,應在確定員工本人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次年1月份支付。
8、員工在休年休假期間,除應享受的假期工資外,其他按月領取的各項補貼及當期發放的福利待遇照常發放。
綜上所述,就是小編所總結的有關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內容,此內容僅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和了解。在我國帶薪年休假是職工們的重要的權利之一,它不僅可以保護著職工們的身體健康,而且職工們可以得到更好的休息時間,能夠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當中,所以公司實施職工帶薪年休假是非常重要的。
退休人員是否享受年休假,退休人員可以有年休假嗎
退休人員返聘期間被辭退是否有賠償
女工產假是帶薪休假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股東名稱變更是否需要工商變更
2021-02-24涉外離婚子女撫養問題的解決,孩子撫養費有哪些標準
2021-02-09拆遷隊暴力執法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1-03-14公司在上海股交中心掛牌是否影響其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
2021-01-09丈夫監聽妻子手機是否構成侵權
2020-12-10人身損害賠償死亡賠償多少
2020-11-12遭遇家暴該如何報警
2021-03-11退役軍人的傷殘撫恤金停發的情形有哪些
2020-12-19接管期限延期是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嗎
2020-11-22被繼承人的死亡時間如何確定
2021-02-03簽了就業協議又想解約
2020-12-16錄用通知書有效力嗎
2020-11-25勞務派遣工是否可以帶薪休假
2020-12-26若公司倒閉該如何賠償員工
2021-02-12現行勞動仲裁立法對仲裁監督程序是怎樣規定的?
2021-03-02單位強制換崗怎么辦
2020-11-26投資者購買分紅保險應避免的“三個誤區”是什么
2020-12-19海上貨物運輸保險案例
2021-03-21大理洱源發生地震,地震保險是否可理賠
2021-02-21諒解書的前保險給報嗎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