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用期離職工資什么時候結算完
試用期離職工資在辦理離職手續交接的時候,一并計算且發放給離職的勞動者。
二、試用期工資的法律規定是怎么樣的
《勞動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里約定了試用期工資,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又高于本條規定的標準的,按約定執行。
在德國,對于試用期工資待遇問題,首先看勞資雙方有沒有約定,再看工資協定中有沒有相應規定。如果既沒有約定,工資協定中也沒有相應規定,試用期工資待遇應和正式工的工資待遇一致。
(二)約定試用期工資應當體現同工同酬的原則。試用期間勞動者提供的價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當然地認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的工資就是最低標準,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則。這樣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單位的利益驅動,為使用廉價勞動力提供便利而濫用試用期。同工同酬原則還體現在用人單位必須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為了降低企業成本而逃避。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本條實際上規定了兩個最低標準:
1、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這就存在著按哪一個標準執行的問題,正確的理解應當是條文里兩者相比取其高。
(四)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最低工資《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是一種保障制度。它確保了職工在勞動過程中至少領取最低的勞動報酬,維持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確立了將勞動者因探親、結婚、直系親屬死亡按規定休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國家和社會活動,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規定,從法律上排除了企業以非勞動者本人原因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為由拒付工資的可能性。最低工資制度是法定最低標準條款,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對違反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企業,勞動者本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有關部門進行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試用期的工資和正式員工的工資還是有差距的,但是不能少于正式員工的百分之八十,而且試用期勞動者離職的時候必須把工資一并結算清楚發放給勞動者。若還有其他問題,小編建議登錄律霸平臺咨詢在線專業律師。
勞動合同試用期約定有哪些注意事項 ?
試用期離職手續需要幾天
試用期內辭職有工資嗎,試用期辭職是否有工資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試用期是否計入勞動合同期
2021-01-09質押的匯票要解押才能背書嗎
2020-12-28如何撤銷錯誤的終結裁定
2021-02-27什么是仲裁委托代理人
2021-01-06車禍怎么賠償傷者
2021-01-05接管期限延期是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嗎
2020-11-22法律中規定的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
2021-01-27采購合同模板是什么
2021-01-03小區電梯廣告牌收益應該歸誰所有
2020-12-05房屋中介費可要求退還嗎
2020-12-20申請預售許可的材料有哪些
2021-02-24簽訂集體勞動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2021-01-02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幾種情形
2021-01-30公司不承認與員工有勞動關系怎么辦
2021-02-03外包的意義
2020-12-16保險合同效力變更的內容是什么
2021-02-03運輸貨物毀損,保險公司賠嗎
2020-12-12壽險理賠糾紛的快速解決途徑
2021-03-18保險公司對牙齒的賠償標準規定
2021-03-03注意車險理賠四大誤區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