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一個勞動者的正常工作時間是每天8個小時。但如果公司有其他的需求的話,要求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也是可以的,但還是要有個度,其實也就是對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接下來,就請各位跟隨律霸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延長工作時間有沒有限制?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企業由于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職工工作時間的,應按上述規定執行。
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緊急任務之一的,不受延長工作時間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公司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是有限制,關于限制到底是多少,小編在上述的文章中已經為大家做了具體的解答,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對于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律霸網站上的在線律師進行相關的咨詢和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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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被同事打傷,不是工傷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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