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要求構成共同犯罪的,至少要是三人以上共同實施了犯罪行為。而此時,在共同犯罪中由于每個人所起的作用不同,因此需要嚴格區分主犯、從犯以及脅從犯。身份不同最后承擔的責任也就不同。那么共同犯罪中主犯刑事責任如何呢?本文將為您做詳細介紹。
一、什么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換言之,主犯就是在犯罪活動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人。根據刑法的規定,主犯可以分為三類:
(一)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領導、策劃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在聚眾犯罪中起組織、領導、策劃作用的犯罪分子。
(三)在犯罪集團或一般共犯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可以是實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
二、主犯的刑事責任如何
由于刑法規定了三種不同類型的主犯,與之相對應,刑法也對三種主犯規定了不同的刑事責任:
(一)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的處罰原則:應當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而不是按“全體成員”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換言之,集團成員超出集團犯罪計劃,獨自實施的犯罪行為,不屬于集團所犯的罪行,首要分子對此不承擔責任。
(二)其他主犯的處罰原則:對于組織、指揮共同犯罪的人(如聚眾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例如,聚眾斗毆中,首要分子要對參加斗毆行為導致的結果(重傷、死亡)承擔刑事責任,成立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
(三)對于沒有從事組織、指揮活動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應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例如,詐騙集團中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不對詐騙集團的全部犯罪數額負責,只對自己參與詐騙的全部數額承擔責任。
綜上,共同犯罪中主犯也是分為了不同的類型的,其中具體的情況不同,給予的處罰也是不同的。有的是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有的則是按照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浙江律師。
主犯與從犯的量刑是怎樣的
主犯和從犯有什么區別
主犯與幫兇承擔什么樣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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