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要是構成故意殺人罪,一般情況下都會請律師為自己辯護,但是請律師費用是十分昂貴的,因此有的犯罪嫌疑人沒有錢請律師時,就想自己為自己辯護,那么到底故意殺人罪可以自行辯護嗎?律霸小編做了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故意殺人罪可以自行辯護嗎
請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并不是當事人的義務,因此如果當事人構成故意殺人罪不愿意請律師,是可以自行辯護的。
二、故意殺人罪辯護詞該如何寫
犯罪嫌疑人如果選擇自行辯護,那么了解一下律師寫的故意殺人罪的辯護詞可以有效的幫助自己。
辯護詞
審判長、陪審員:
XX律師事務所接愛煙臺中級人民法院指定,指派我擔任XXX故意殺人一案的辯護人,本人通過查閱案卷、會見被告人以及參加剛才的法庭調查、質證,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不持有異議,現僅就本案被告人犯罪的成因與動機、心理狀況以及量刑等方面發表以下辯護意見:
一、被告人在故意殺人罪中,具有酌定從輕處罰情節
偵查機關的《訊問筆錄》證明:被告人在2006年10月29日被警方抓獲后,當日即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且幾次訊問前后供述連貫,能相互印證,從而使得案件的偵破和審理始終處在一個主動的環境中。同時,被告人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又系初犯,平日生活中表現一貫尚好,未有前科劣跡,建議合議庭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二、被告人的犯罪的動機與成因
被告人XXX與前妻B離婚的主要原因是懷疑被害人與本案另一被害人本村村民C有不正當男女關系,二人經常為此事發生爭吵打架,并導致離婚。離婚后,被害人B與C公開關系,并于2006年結婚。被告人與被害人同居一村,家庭的破裂,他人議論,心里的屈辱,使被告人必然產生強烈的報復心里。辯護人認為這是導致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的主要動機。
被告人曾有一個幸福的三口之家,現在是妻離子散,孤寂一人生活,被告人只是一個農民,文化素質相對較低,又生活在相對閉鎖的農村,心里的郁悶沒有排解和傾訴的渠道,長期積累的不良情緒不能夠得到宣泄,與人又缺乏有效的溝通。在這種情況下,極易產生心理危機并走向極端。被告人只想報復被害人,并不想殺害她,只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意志能力受到限制,才造成了如此嚴重的后果。盡管酒后實施犯罪不影響刑事責任的承擔,但顯然具有某種能夠理解的因素,主觀惡性不深。
三、根據我國的刑事司法精神和死刑政策,國家目前在大力控制死刑,提倡減少死刑數量。同時《刑法》規定,死刑只適用于客觀危害后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大的犯罪分子。
被告人由于法律意識淡薄,長期怨恨的積累,導致心理發生了嚴重扭曲和變態,并最終釀成了一場悲劇,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錯誤,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告人為泄一己之私憤,逞一時之快意,給兩位被害人的家庭造成了莫大的傷害,同時也害了自己,累及自己的父母、兒女和親人,這都是我們所不愿意看到的。然而,在譴責被告人的同時,也應當給予一定的理解,畢竟前有因、后有果,被告人在得知被害人結婚后,并沒有立即加害,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仇恨越積越深,才最終導致了慘劇的發生,可以推論,被告人一直在遭受巨大的精神折磨,并最終導致心靈的崩潰和理性的喪失。另外,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僅針對個體,對社會群體沒有敵意,不會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雖然其行為后果嚴重,但不屬于主觀惡性極大。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一條生命離我們遠去了,我們是否還要送走另一條生命,8歲的女兒已經失去了母親,是否還要失去父親,年邁的父母已年屆70,是否還要再忍受喪子之痛?雖然說“殺人償命”,古今一理,但是刑事制裁的本意是既要懲罰,更要教育,被告人應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應當以自己的行動來贖罪,應當用自己的余生去懺悔,簡單的“一死了之”,未必就是最好的選擇。我們欣喜地看到,被告人已經明確表示愿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考慮到本案的起因和上述情況,考慮到被告人上有老下有小,我懇請合議庭能適當從輕量刑,給予被告人一個為自己贖罪的機會、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故意殺人罪可以自行辯護嗎這個問題作出的解答,看了上述內容,相信大家已經知道答案了。雖然犯罪嫌疑人可以自行辯護,但是律師更加具有專業性,如果請律師能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是你有別的疑問,可以直接來電咨詢律霸網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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