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女性在發現自己的丈夫居然同時與他人結婚后不知道怎么辦才好,事實上他已經觸犯了刑法,已經構成了重婚罪,那么什么是重婚罪呢?重婚罪能否緩刑嗎?今天律霸網就來給大家說一說,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二、重婚罪能緩刑嗎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認罪的情況,對婚姻無過錯方賠償情況。判緩刑一般比較很少,判有期徒刑六個月,拘役的較多。
當然這主要是視具體情況而定,由于現在的社會風氣等原因如果受害者不追究的話一般情況下重婚罪判處緩刑機率較大。如果夫妻關系中,受侵害的一方態度堅決,要求從重處罰,并且提供情節惡劣,后果嚴重證據,應當判處實刑機率較大。
三、重婚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主體要件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四、重婚罪的判定以及責任
重婚罪屬于“不告不理”,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1、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在中國《婚姻法》第10條中被規定為“婚姻關系無效”列。而婚姻關系無效的法律后果,盡管現今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不盡相同,但都離不開對重婚者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這兩種懲罰方式:
2、刑事責任。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國現行刑法明確規定重婚為一種應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權利罪,中國《婚姻法》與現行刑法相適應,在第45條中明確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民事責任。基于事實上的重婚、變相納妾、第三者插足等行為,是對夫妻忠實義務的違反,它嚴重侵犯無過錯方的同居權、貞操保持權等一系列配偶權利。由此決定法律不但應當對重婚者予以刑事懲罰,而且還應當由重婚者對無過錯方承擔懲罰性的賠償責任。中國《婚姻法》第46條第1項規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由此體現了對無過錯方損害的經濟補償。這對無過錯方具有補償性,對重婚者則具有懲罰性。在離婚訴訟中,如果確實是因重婚引起婚姻關系破裂而導致離婚的,“重婚人”與“相婚人”對無過錯方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由于重婚罪是一種比較特殊的罪刑,在我國基本上采取的都是“不告不理”,而社會上的主流都是“勸和不勸離”,所以很多夫妻都會協議解決比較少的追求對方的刑事責任,但是小編覺得大家應該積極的維護自己的權利,所以大家對此還有疑問或者需要其他的幫助的話歡迎咨詢我們律霸網上的律師。
重婚罪立案了就可以抓人嗎,重婚罪的立案標準
公安機關不受理重婚罪怎么處理
重婚罪民事賠償金額是多少,重婚如何賠償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周宗江律師,宜昌人,武漢大學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從2006年開始從事專職律師工作至今,宜昌市規范化建設示范所---湖北楚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國家注冊律師執業證號14205200710799916。 周宗江律師,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和扎實的理論功底,頗具匠心,成功辦理了大量民、商、刑事訴訟案件和非訴法律事務,是一名值得信賴的好律師。 民商事方面包括合同法、債權債務、侵權賠償、婚姻繼承、公司法、 財產糾紛處理、房產建筑、勞動法、保險法、知識產權法等領域,累計代理案件數百宗,均取得了委托人的好評,執業15年來無投訴,不少案件被各大媒體報道。為一些企事業單位擔任法律顧問,提供了優質的非訴訟法律服務。其中不乏重大疑難法律事務,如為一宗標的達數億元的合同糾紛案件提供法律服務,為委托人避免過億元經濟損失;如為湖北首例鄉村道路缺陷交通事故案6名遇難者家屬狀告當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取得勝訴等。 刑事方面,代理了一批刑事辯護案件,較好的維護了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為被告人實現了無罪、免處、緩刑、取保候審、減輕或從輕處罰。 周宗江律師為人誠實守信,工作認真負
對廣播電視組織權的限制有哪些呢?
2021-02-22濟寧汶上交通違章多久處理
2020-11-28公司破產欠了一千萬怎么辦
2021-01-15治安拘留十天能探望嗎
2020-12-05刑訴發回重審能用簡易程序嗎
2020-12-23商品房未得房產證能否過戶
2021-02-27如何書寫一份有效的遺囑
2020-11-09分公司簽定擔保合同有效嗎
2021-01-04贈與合同怎么行使撤銷權
2021-01-12買集資房要注意哪些事項
2021-01-12集體土地有商住房證有法律效益嗎
2021-01-02女職工產假時間如何保證,產假期間的工資如何保障
2020-12-11煤火費勞動仲裁可追溯幾年
2021-02-11人身意外險賠償給誰
2020-12-22百萬意外保險如何選
2020-12-20保險合同生效
2020-12-20離婚后還是原配偶保單的受益人嗎
2021-01-05幫助別人騙保險如何定罪
2020-12-04車禍后保險公司賠償問題
2021-01-29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有哪些權利
202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