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城市:茂名律師?? 遂寧律師?? 常德律師?? 宜春律師?? 中衛律師?? 郴州律師?? 鹽城律師?? 六安律師?? 新余律師?? 自貢律師
在休息休假的時候,有的單位會安排員工輪流值班,那么這里的值班是否算加班呢?如果算的話,就需要支付員工加班費。而對于值班與加班,他們之間究竟又有什么不同?律霸小編將在下文中一一為您解答。
一、值班和加班有什么區別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本職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個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據。通常認為,值班是指職工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負擔一定的非生產性、非本職工作的責任。
一般而言,值班是單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臨時安排或根據制度在夜間、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安排與勞動者本職無關聯的工作,或雖與勞動者本職工作有關聯,但為非生產性的責任,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門、接聽電話等。
1、工作特點和工作任務不同。值班和加班雖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負擔一定責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勞動者在非工作時間內承擔一定非生產性、非本職工作。而加班是因單位的生產經營需要,由勞動者在原工作崗位和非工作時間繼續從事本職工作。
2、調整規范不同。關于值班問題,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規范對其進行調整。而加班卻應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
3、工作報酬支付依據不同。值班的報酬標準法律上也無明確規定,一般情況下由單位內部制定的規章制度予以規范。而加班報酬是受《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直接規范。
4、時間限制不同。值班并沒有時間長短的限制。而加班必須受《勞動法》規定的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的限制。
由此可見,判斷加班與值班的主要依據是看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從事本職工作,或者是否有具體的生產或經營任務。
二、值班算加班嗎
通常認為,值班期間勞動者并不直接從事勞動,亦不存在工作任務,其仍然處于休息之中,因此值班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加班,不應由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但不管值班人員是睡覺還是要巡視,主要是安全與值班時間的一些事務處理(或聯絡)。在值班期間假如發生意外(如盜竊、火災等)應及時處理或告知,否則由于值班人員的失職而讓企業的財與物受到損失的,同樣需要承擔一定責任。可見其職責重要,并非擺設,要求其擔當這樣的責任,又不支付其工資,是責與利的嚴重失衡,侵害了值班人員的勞動得益權。因此,應當肯定的是安排勞動者值班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報酬。但因值班畢竟不等同與加班,而對于值班費或值班津貼的標準,《勞動法》等相關法規中并無明確規定,應按照用人單位相應的規章制度執行。
綜上,由于在值班期間并不會直接從事勞動工作,因此嚴格上值班是不能算作加班的,因此單位安排勞動者值班的,是不需要支付勞動者加班費的。至于值班與加班之間的不同,律霸小編也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洛陽律師。
公司能隨意安排加班嗎
員工拒絕加班扣工資嗎
員工加班有無時間限制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確認合同效力能調解嗎
2021-03-16吃荔枝查出酒駕被罰是否可以復議
2021-03-07事故全責不處理能年檢嗎
2020-12-3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是怎樣的
2020-12-10二審終審駁回之后去一審法院嗎
2021-01-15當事人給對方造成締約損失怎么辦
2021-03-12國外保護非婚同居女性權利的法律方法有哪些
2020-11-18先予執行多少天
2021-03-11單位不服勞動仲裁后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受理嗎
2020-12-18倒車輕微碰撞算是肇事嗎
2021-01-29企業承包經營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2020-12-07何時開始喪失繼承權
2020-12-16顧客在超市摔傷流血該怎么辦
2020-12-08怎么證明是在商場摔傷,有哪些相關法律依據
2021-01-02已登記的地役權的可以單獨申請登記嗎
2021-02-15各主要城市對終止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有何規定
2021-01-26天津航空飛機延誤賠償
2021-02-03飛機延誤的賠償流程是怎樣的
2021-02-10預收保險費還未出保險單期間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是否要理賠
2020-12-13長期護理保險保險期間為多少年
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