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都知道遇到敲詐勒索罪犯罪行為發生,首先應該去報案,但是報案不是幾句話就能做好的,是需要提交一份報案材料,那么,律霸小編在下文為大家推薦一篇敲詐勒索罪報案材料格式,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敲詐勒索罪報案材料格式
關于xxx的報案材料
報案人:
如果是自然人報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和聯系電話
如果是單位報案,寫明: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聯系電話
犯罪嫌疑人:
如果是自然人報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和聯系電話
如果是單位報案,寫明: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聯系電話
正文部分寫清楚案情經過。
以上本人提供材料完全屬實,并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此致
XXX公安局
報案人:簽名或者蓋章
時間:
附:如果有相關的證明文件。當然在報案時如果能提供復印件可以的話,提供復印件,原件可以自己保存。
二、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的界限
僅從字面看,“威脅”既是搶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詐勒索罪的基本行為方式。但是,其威脅的特定內涵不同:
(1)從威脅的方式看,搶劫罪的威脅,是當著被害人的面直接發出的;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可以當面發出,也可以通過書信、電話或第三者轉達。
(2)從實現威脅的時間看,搶劫罪的威脅表現為揚言如不交出財物,就要當場實現所威脅的內容;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則一般表現為,如不答應要求將在以后某個時間實現威脅的內容,但是當場實現的也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3)從威脅的內容看,搶劫罪的威脅,都是以殺害、傷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脅;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內容則比較廣泛,包括對人身的加害行為或者毀壞財物、名譽等。
(4)從非法取得財物的時間看,搶劫罪是實施威脅當場取得財物;而敲詐勒索則可以在當場,也可以在事后取得??梢?,這兩種犯罪中的威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如果案件事實同上述搶劫威脅的各特點相符合,應以搶劫罪論處。如果其中有一條不符合,則應以敲詐勒索罪論處。
三、敲詐勒索的判斷方法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對被害人實施暴力相威脅或者其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74條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于本罪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可以參照盜竊罪的數額標準掌握。
因此在現實中正確的認定敲詐勒索罪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敲詐勒索財物數額較大是構成本罪的要件。
(2)敲詐勒索罪和綁架罪的區別。首先以綁架相威脅,向他人索要財務的,是敲詐勒索罪;如果是綁架人質,以釋放人質為條件索要財物的,或者以加害或者繼續扣留人質相威脅的,索要財物的,這種情況就是綁架罪。
(3)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的區別。在行為人實施暴力威脅搶劫財物的情形,如果行為人當場使用暴力相威脅,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失去抵抗能力,而當場劫取財務應定搶劫罪;在以施加暴力相威脅敲詐勒索的情形,行為人揚言將要施加暴力相威脅,從而以后索取財物的應定敲詐勒索罪。因此正確區分兩罪的關鍵是:如果是當場施加暴力相威脅強迫當事人將來給付財務的就是敲詐勒索罪;如果是當場施加暴力相脅迫并且當場劫取財物的,按照搶劫罪定罪處罰。
敲詐勒索罪報案材料是要有一定的格式,口頭報案在實際中很有可能不會受理,所以要寫一份敲詐勒索辦案材料,當然,也要對敲詐勒索一個準確的判定,所以,小編建議去律霸網站找專業律師服務,這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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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的管轄怎么確定,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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