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的行為在實踐中很少出現,但還有的犯罪嫌疑人為了一些非法的目的,鋌而走險觸犯虛假訴訟罪。而且犯罪是有未遂和既遂兩種形態,那么虛假訴訟罪未遂存在嗎?律霸小編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虛假訴訟罪未遂存在嗎
虛假訴訟罪是結果犯,不是行為犯。不僅要有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行為,還要有“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后果。“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無端挑起訴訟,導致司法機關多次進行審理,或者調查取證,耗費了大量司法資源,甚至導致人民法院作出錯誤裁判;“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一般是指造成對方當事人為了應訴而花費巨額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等,或者對方當事人因錯誤判決而造成生產經營困難、破產等。
所以,虛假訴訟罪不存在未遂的狀態。
二、虛假訴訟罪的法律規定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罪可以是單位犯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述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根據修正后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有虛假訴訟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較為常見的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進行虛假訴訟,侵吞本單位財產。這類案件多發生在企業改制和經營過程中,目前查處的主要有公司、企業負責人合謀虛構工資或者虛構債務,以及建筑公司分公司經理與材料供應商合謀虛構材料款等案件。這些案件完全符合虛假訴訟罪的構成特征,但由于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的身份,同時構成職務侵占罪,應當從一重罪處斷。
此外,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進行虛假訴訟,侵吞公款的,或者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進行虛假訴訟,侵吞本單位財產。這些案件完全符合虛假訴訟罪的構成特征,但由于相關人員的特殊主體身份,同時構成貪污罪,應當從一重罪處斷。
虛假訴訟罪的犯罪嫌疑人嚴重的破壞了司法程序,有損司法的威嚴,所以必須進行嚴厲的處罰。但是虛假訴訟罪是結果犯,必須出現犯罪嫌疑人期望的結果出現才能構成本罪,所以,不存在未遂。如還有其他疑問,小編建議去律霸網站咨詢在線專業的律師。
虛假訴訟罪犯罪構成是怎樣的
第三百零七條 之一 【虛假訴訟罪】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股權確認糾紛主要包括什么情形
2020-11-24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司法簡析
2020-12-13侵權損害答辯狀怎么寫
2020-11-15勞動者口頭申請辭職是否有效
2021-02-13夫妻一方與小三約定分手費,另一方可以主張返還嗎
2021-01-15財產繼承方式有哪些
2021-02-05勞動合同糾紛起訴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1-01-22陜西西安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
2020-12-06為什么要簽第三方勞務合同
2021-02-18保險合同是諾成性合同嗎
2020-11-12人身保險種類可以分為哪些
2021-02-25淺析人身保險合同糾紛存在的問題
2020-12-22精神病人墜入水井溺亡 保險公司須賠錢
2020-12-05地震死亡保險公司賠嗎
2020-11-18保險合同為單務合同對不對
2020-11-28家庭保險公司不足額理賠怎么處理
2021-03-19買了保險≠進了保險箱 六種情況下汽車出險不賠
2021-01-03開發房地產屬于公益拆遷嗎
2020-11-14拆遷時,選擇拆遷安置房公攤面積計算在內嗎
2021-02-14農村拆遷怎么補償有哪些規定
202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