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生活中,很多人在工作上都遇到了未簽合同被辭退的情況,盡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沒簽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在法律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多少?如果大家遇到了未簽合同被辭退怎么辦?下面律霸就相關問題做詳細介紹?
未簽合同被辭退賠償賠償: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以勞動者本人實際工資計算.
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沒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司法實踐中,經濟補償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項會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選擇.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
保險應當以實際收入為基準繳納.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繳納全部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不繳納保險或不足額繳納保險屬于違法行為, 你可以要求單位補繳或作相應經濟補償。否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如果是單純的保險糾紛勞動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單位有違法行為的情況下,你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應當為你辦理離職手續, 包括結算工資、開具離職證明、辦理戶口和檔案的遷轉等。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注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仲裁。
勞動仲裁時效為1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相關的法律依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補償數額為: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勞動者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被辭退,應該積極收集自己在單位的勞動關系證據,這樣有利于勞動仲裁的幫助。以上是律霸整理關于未簽合同被辭退的賠償問題,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聯系律霸的律師進行咨詢,這樣可以得到得專業的解答,希望能為您帶來幫助,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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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合同被辭退能得到補償嗎 ?
未簽合同的情況下關于雙倍工資的注意事項
試用期不簽合同是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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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左娜律師,系山東煒弈律師事務所律師。山東大學法學系本科畢業,法學學士。2012年取得法律職業資格。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在青島市市南區檢察院實習工作,2011年7月至2014年9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見習工作,2014年9月從事專職律師工作至今。在實習工作中,將法學理論與法學實踐相結合,為執業積累了大量的工作經驗。自2014年從事律師工作以來,本著對律師職業的熱愛和對委托人認真負責的態度,盡職盡責地辦理經手的每一個案子,獲得了當事人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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