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偽造證件罪?偽造證件罪就是指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犯罪行為。偽造證件罪的客體都有哪些?犯此罪如何量刑,詳情請看律霸小編為你解答。
犯罪構成
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的犯罪構成,包括四個方面:
一、該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該罪;
二、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國家機關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的方面實行管理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國家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其正常管理活動,損害其名譽;
三、該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間接故意或過失不構成該罪;
四、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
以上四個構成要件,缺一不可,否則就不構成該罪。
量刑標準
我國《刑法》第280條第1款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情節嚴重,是指妨礙國家重要機關如領導機關、軍警機關、司法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多次或大量偽造、變造、買賣、盜竊、搶奪、毀滅公文、證件、印章的,因妨礙公文、證件、印章的犯罪行為而嚴重損害國家機關、單位、團體的名譽或者給其造成重大損失等情形。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有關偽造證件罪的規定,偽造證件罪中的證件一般是軍警機關、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的公文、印章,犯此罪法定最高刑是10年以下有期。
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認定
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立案標準
李為平銷售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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