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排加班不算工資怎么辦
沒有得到加班費的勞動者,要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當然勞動者也可以選擇仲裁,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但需要注意的是,勞動仲裁有時效上的限制: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當然如果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仲裁時效也會中斷,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仲裁時效中止。
從最新的司法解釋來看,最高法為督促用人單位規范管理,引導勞動者正確行使權利,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臺《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該司法解釋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后果。
二、員工自愿加班的,能索要加班費嗎?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抵觸的加班制度,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于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
可見,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勞動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不管是拖欠加班費,還是不支付加班費,其實這些都是違法的,勞動者應該盡快采取措施來維護自身權益。不過,要是勞動者自己主動自愿加班,并非是用人單位安排其加班的,這樣的情況下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就是不符合規定,而單位以勞動者自己主動自愿加班為由,拒絕支付加班費也是合法。
員工不愿意加班能扣工資嗎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如何確定
實行計件工資制有加班費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冒領低保金多少付刑事責任
2021-02-10怎樣確定婚內債務各自承擔
2020-11-26再婚婚前房產協議書格式是怎么樣的
2021-02-25離職后公司扣工服折舊費違法嗎
2021-02-16住宿時顧客車輛被盜老板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2021-03-12離婚單位集資房如何分割
2020-11-08私人集資房是否可以買,私人集資房合法嗎
2020-12-09房產證抵押貸款還需要銀行流水嗎
2021-01-05勞務派遣合同終止情形
2020-12-07試用期離職一直不批怎么辦
2021-03-21保險公司為何在運輸合同中拒絕賠償
2021-01-29保險合同為什么會終止
2020-12-01保險合同規定“自燃不算火災”屬霸王條款
2021-01-31企業財產保險費用如何確定
2021-01-14掛靠車輛該怎樣保險
2020-11-19沒有上崗證保險公司理賠嗎
2021-02-02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2021-01-09巨額保險賠償金遇繼承權爭議
2020-11-21該保險合同是否適用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的理賠原則
2020-12-15被搶新車變舊車 保險公司到底該不該賠?
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