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簽訂勞動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其不僅僅是為了確定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其還是未來的一種保障。那么關于勞動合同沒有五險一金如何賠付這一問題,下面就由本網站的法律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一、關于勞動合同沒有五險一金如何賠付
簽訂勞動合同沒有五險一,從第二個月開始,每月應當發雙倍工資,最多到第十二個月,超過第十二個月后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保的,可以前往當地社保金金管理局進行投訴。關于勞動合同沒有五險一金如何賠付就介紹到此。
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1]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勞動合同的主體即勞動法律關系當事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主體與其他合同關系的主體不同:
其一,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由法律規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公民與不具有用工權的組織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其二,勞動合同簽訂后,其主體之間具有行政隸屬性,勞動者必須依法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管理
在勞動合同法中,關于勞動合同沒有五險一金如何賠付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其制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勞動者的利益,同時也是對用人單位的一種約束,簽訂了勞動合同就需按照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完成自身的義務,反之將受到嚴厲的處罰。
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有哪些內容
沒蓋章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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