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唆犯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實施犯罪意圖的犯罪分子。教唆犯本身可以參加某種犯罪也可以不參加,并同時以自己的言行去引起他人產生犯罪意圖,通過他人去實施或幫助實施犯罪。
其突出特點是故意唆使他人產生犯罪意圖、決定實施犯罪。中國刑法理論界對教唆犯概念的表述,基本上可以概括為以下兩種:
1、教唆犯是故意地引起他人實行犯罪意圖的人。
2、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二、幫助犯
幫助犯,是共同犯罪分類的一種。蘇聯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為組織犯、實行犯、教唆犯和幫助犯。有些國家稱為從犯,指幫助他人實施犯罪的人。幫助正犯的是幫助犯。成立幫助犯,要求有幫助的行為與幫助的故意,共犯的從屬性還要求被幫助者實行了犯罪。
對于幫助犯,應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就以從犯論處;如果被脅迫實施幫助行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較小作用,則應以脅從犯論處。這種從犯的犯罪行為通常表現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標、查看犯罪地點、排除犯罪障礙以及事前通謀答應事后隱匿罪犯、消滅罪跡、窩藏贓物來幫助實施犯罪等情況。
例:在甲的策劃和指使下,乙望風,甲殺人。甲是主犯,乙是從犯。
三、教唆犯和幫助犯的區別
1、教唆犯是以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來確立的,所謂教唆犯就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幫助犯是“正犯”、“實行犯”的對稱,指共同犯罪中沒有直接參與犯罪的實行行為,而是向實行犯提供幫助,使其便于實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
2、教唆和幫助的行為,有的時候可能成為共犯,間接正犯如教唆未滿10歲的孩子去盜竊。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從犯,具體的要看案件情形判斷。在刑法分則里,有些幫助 教唆的行為本身就構成犯罪。如傳授犯罪方法罪,本身就是教唆的行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在大隊的分紅股權證可以抵押嗎
2020-11-22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2021-03-24香港非法務工如何處罰
2020-12-05離婚調解無效何時判
2020-12-12老人留下的宅基地算遺產嗎
2021-02-27煤礦工意外死亡如何賠償
2021-01-19債權被保全后是否可以轉讓
2021-03-25二手房中介費支付方式及注意事項
2021-03-10在什么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2021-01-14解除勞動合同后是否要遵守競業限制
2021-03-10申請回避可以口頭嗎
2020-12-02家長有哪些基本義務
2020-12-21人身保險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
2021-01-10私家車丟失了能否解除保險合同
2021-01-27購買車險的原則有哪些
2021-01-16什么是保險合同的定義
2021-01-14保險理賠中近因原則是什么
2021-01-02分析旅行社責任保險案例
2020-11-27拆遷補償協議審批是多長時間
2020-11-20征地拆遷中,政府沒有進行聽證是違法的嗎
202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