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報警可以嗎 多長時間算拖欠工資 離職后公司拖欠工資怎么辦 拖欠工資找哪個部門
一到過年的時候,總是會出現一些“老板拖欠工資”的新聞報道。這不廣東省剛剛抓捕了欠薪逃匿另起爐灶的私企老板,而此時就不會再像大家認為的那樣,只要把拖欠工人的工資補發了就行。畢竟該私企老板的行為已經十分惡劣了,此時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老板拖欠工人工資不發的行為都是按照勞動糾紛進行處理的,而這屬于民事糾紛當中的一種,在我國這類的糾紛原則上是不會觸犯《刑法》,自然也就不能對行為人定罪處罰。不過對于一些民事糾紛,因為實際的情節比較嚴重,也是將其入刑了的,就包括一些重婚行為構成重婚罪、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在一些情況下會被認定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41條規定: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接下來,我們就主要分析一下,究竟哪些拖欠工資報酬的行為,可能會被認定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然后追究行為人或者單位的刑事責任。
1、哪些行為可能會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現實中,有的老板雖然有拖欠工人的行為,但此時可能確實沒有支付能力,而不得不拖欠著,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要區分清楚哪些是不得已拖欠工資,而哪些又是惡意拖欠。而《刑法》處罰的往往都是惡意拖欠工資的行為。
法律中規定可以認定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主要有四種:
(1)隱匿財產、惡意清償、虛構債務、虛假破產、虛假倒閉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的;
(2)逃跑、藏匿的;
(3)隱匿、銷毀或者篡改賬目、職工名冊、工資支付記錄、考勤記錄等與勞動報酬相關的材料的;
(4)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的。
2、有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一定構成犯罪嗎?
很多人區分不清楚一般的民事糾紛與刑事犯罪,就拿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來說吧。一般遇到這樣的情況,工人們肯定會先采取一定的措施來進行維權,就包括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提起勞動訴訟。我們也看到這個時候僅僅是按照普通的勞動糾紛來進行處理的,老板在補發了拖欠的工資之后,最多也就是再支付一些賠償金。
實際上,有的人即使接到了相關部門的責令,此時也還是會繼續拖欠工資,這種時候情節自然就比較惡劣。 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形具體又分為了兩種,包括
(1)勞動行政部門即各級勞動監察大隊已向用人單位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2)各級信訪機關已向用人單位送達批轉文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另外,在認定是否構成此罪的時候,還需要結合實際拖欠工資的數額和具體情節,在達到數額較大標準或者造成了嚴重情節的時候,那么才能認定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近年來,各地時有發生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尤其是在臨近過年的時候,相關的報道也是比較多的,而這樣的行為也是對勞動者利益造成了嚴重的侵犯。但其中并非所有的情況下都會追究老板或者單位的刑事責任,畢竟只有在認定構成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刑事處罰。而如果屬于一般的勞動糾紛的話,則此時當事人也要知道應該采取怎樣的措施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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