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罰金和罰款的區別有哪些
1、性質不同:罰金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以剝奪犯罪人或犯罪單位的金錢為內容,是人民法院剝奪犯罪人或犯罪單位財產權利的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方法。司法罰款是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行為采取的強制措施,目的是制裁妨害訴訟的行為,防止妨害訴訟行為的再次發生。行政罰款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行為的處罰方式,是行政機關剝奪行政相對人部分財產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
2、作出決定的機關不同:罰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決書》中作出判決;司法罰款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書》;行政罰款由主管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者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依法實施,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3、法律依據不同:人民法院判處罰金的法律依據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有關行政法律規范和《行政處罰法》。
4、適用的對象不同:《刑法》規定的罰金具有廣泛的適用對象,既可適用于處刑較輕的犯罪,也可適用于處刑較重的犯罪;主要適用于經濟犯罪、財產犯罪和其他故意犯罪。司法罰款的適用對象是: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阻止、妨害證人作證的人,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已被查封、扣押財產的人,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拒不履行協助調查、協助執行義務的單位。行政罰款的適用對象是各種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和單位。
二、罰金刑的執行
罰金,是指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屬于財產刑的一種。在中國刑法中是一種附加刑。中國刑法沒有具體規定罰金的數額,只有原則性的規定。
1、罰金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期繳納。
2、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采取査封,變賣犯罪分子的財產或扣發工資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三、罰金的適用方式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罰金有以下四種適用方式:
1、單科式。刑法規定的單科罰金主要適用于單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條規定的單位受賄罪和第393條規定的單位行賄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只能單獨適用。
2、選科式。在罰金單獨適用的情況下,刑法規定罰金與其他刑種并列,可供選擇適用。例如:根據刑法第275條規定,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作為一種選擇的法定刑,只有單獨適用,不能附加適用。
3、并科式。在罰金附加適用的情況下,明確規定判處自由刑時,必須同時并處罰金。例如,刑法第326條規定的倒賣文物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在這里,罰金只能附加適用,不能單獨適用。
4、復合式。復合式是指罰金的單處與并處同時規定在一個法條之內,以供選擇適用。例如,刑法第216條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單獨適用,究竟是并處還是單處根據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節輕重確定。
以上就是關于罰金和罰款的區別有哪些詳細的說明和介紹,根據以上我們所提到的可以得知將所有違法的收入全部沒收,這種情況下稱作為罰款,而處罰金就是需要繳納一部分的資金,如果還有其他不懂的法律問題,歡迎隨時咨詢律霸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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