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獄立功減刑標準是什么
對于立功情節,綜合考慮立功的大小、次數、內容、來源、效果以及罪行輕重等情況,確定從寬的幅度。
一般立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50%;犯罪較輕的,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實的算不算立功
如果揭發的犯罪經經查證屬實的,應屬于立功的。根據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如果當事人檢舉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經查證屬實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立功不僅是一種表現,而且必須要有某種實際效果。立功表現形式不同,其立功效果亦有所不同。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的立功表現,須經查證屬實才能成立。查證屬實是指經過司法機關查證以后,證明犯罪人揭發的犯罪行為確實屬實。
如果經過查證,犯罪人揭發的情況不是犯罪事實或者無法證明,則不屬于立功。提供重要線索的立功表現,須使犯罪案件得以偵破。使犯罪案件得以偵破是指司法機關根據犯罪人提供的重要線索,查清了犯罪事實,破獲了犯罪案件。其他立功表現,同樣也要具有這種立功效果。
罪犯在服刑期間,阻止其他人犯罪、有重大科技發明或者對國家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認定為重大立功,這樣,監獄方面可以為其申請減刑,法院核實情況后,在一定限度給減刑,重大立功的幅度在基準刑期的50%左右。當然,有些犯罪是不能減刑的。
監獄減刑之后還能立功嗎
有哪些立功表現可以減刑?
不屬于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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