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理勞動爭議的時候,其實最難的一部分就是勞動者取證這一部分。有時候因為在公司上班的其他員工顧及到和單位的勞動關系,在作證的時候,總是猶豫不決,甚至是拒絕作證,這都是有可能遇到的問題。其實關于證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詢問證人,國家都是有規定的。那么,勞動爭議仲裁詢問證人的規定是什么?
一、勞動爭議仲裁詢問證人的規定是什么?
詢問證人的程序和方式
1、詢問證人只能由偵查人員進行。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2、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但是必須出示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的證明文件。
《六機關實施規定》第17條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3、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
4、為了保證證人如實提供證據,詢問證人時,應當告知他應當如實地提供證據、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
5、詢問不滿18歲的證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
6、詢問證人,一般應先讓證人就他所知道的情況作連續的詳細敘述,并問明所敘述的事實的來源,然后根據其敘述結合案件中應當判明的事實和有關情節,向證人提出問題,讓證人回答。
7、對證人的敘述,應當制作筆錄,交證人核對或者向他宣讀。
二、證人應該如何作證?
(一)關于權利,證人應當享有以下的權利:
1、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提供證詞的權利,證人如不通曉當地的語言文字,有權要求法庭為其提供翻譯人員。
2、有要求宣讀、查詢、補充、更正自己證言筆錄的權利。
3、有獲得經濟補償或報酬的權利。
4、有請求人民法院保障其人身及財產安全的權利。
5、享有特殊情況下的拒絕作證權,又稱拒絕證言權或證言特免權,即當證人有義務向法庭作證時,法律賦予證人中的一些人因特殊情況下的情形而享有法律免除其承擔作證義務的一種特殊的權利。
(二)證人應負的義務:
1、按通知的要求出庭的義務。
2、如實作證并回答質詢的義務,如實作證包括兩方面內容:其一是證人必須如實提供證言,其二是不得隱匿事實。
3、有保守國家機密的義務。
在詢問證人的時候,一般只有我國的偵查人員進行,并且詢問證人的時候,偵查人員最低不得少于兩個人。而且詢問證人的時候不一定非到國家規定的地方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的單位或者到證人的住處進行詢問,而且國家對于證人是有保密保護措施的。
證人證言格式范文
如何認定證人證言的效力
未約定擔保方式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法院和檢察院的職責是什么
2020-11-20退休金是單位發還是國家發
2021-02-17商標權轉讓需要注意什么
2021-02-08老公有外遇要離婚,妻子怎么搜集離婚證據
2021-01-12語言威脅恐嚇算不算違法
2021-02-01申請強制執行是否停止計算利息
2020-12-112015年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與精神損害撫慰金標準
2021-03-25訴訟保全可以查封到期債權嗎
2020-12-17劃撥用地手續有哪些
2021-01-17數罪并罰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2020-12-10哪些情形單位可以扣工資
2020-12-10何時能變更勞動合同
2021-01-04解除勞動合同后多久能取公積金
2020-12-01年假是按工齡算還是按入職日算
2021-03-06人身保險適用補償原則有什么含義
2021-03-15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什么事項
2021-03-13保險公司給予全額賠償后車主還能轉讓殘車嗎
2021-02-09此案保險公司應拒賠
2020-11-24保險合同包含的三種免責條款有哪些內容
2020-12-05投保人應該履行什么義務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