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法律規定假釋考驗期是幾年?
根據法律規定假釋考驗期是一年到10年的時間,之所以它并不是一個確定的數字,是因為我們國家規定它的假釋考驗期的話,是要根據所做出的最終的量刑判決來進行確定的,比如說無期徒刑的話那么就是10年。
犯罪分子的假釋考驗期限因原判刑罰及執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據刑法第83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釋的考驗期為原判刑罰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即宣告假釋時原判刑罰的剩余時期。刑法對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則作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釋的考驗期限為10年。
根據刑法第83條第2款的規定,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二、相關閱讀:假釋的適用條件
條件適用假釋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根據中國《刑法》第81條規定,適用假釋必須遵守下列條件:
(一)法定的對象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適用假釋。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且屬于累犯和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假釋是對犯罪分子有條件地提前釋放,同時,國家并不排除對其繼續執行尚未執行的那部分刑罰的可能性。這一特點決定了假釋不適用于被判處其他刑罰的犯罪分子。
(二)法定的實質條件
犯罪分子認真遵守監視,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這是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或者關鍵條件。犯罪分子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方面情形的,應當認為“確有悔改表現”:認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為規范和監獄紀律;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愛護公物,完成勞動任務。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還應根據犯罪的具體情節、原判刑罰情況,在刑罰執行中的一貫表現,犯罪的年齡、身體狀況、性格特征,假釋后生活來源以及監管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
此外,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把握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還須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 為了貫徹對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未成年犯的假釋在掌握標準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適度放寬。
第二、 對罪行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主犯、慣犯的假釋。
在當代社會假釋考驗期主要設置在這段時間內,需要對于犯罪分子的一個基本情況做出一定的考察,這樣的一個時間長短的話,主要還是看他所犯的罪行的嚴重程度,根據他的刑罰執行的時間來判斷。
假釋緩刑考驗期滿后怎么處理?
假釋的考驗期限有多長?
辦理假釋需要哪些條件?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復議申請人主體是否合格的案件分析
2021-01-29先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還是先收取股權轉讓款
2021-01-05股權轉讓未登記是否影響行使股權
2021-01-05租房合同和收據都丟了怎么辦押金
2021-01-23仲裁和訴訟解決民事糾紛有哪些方式
2021-01-28交通事故保險如何索賠
2020-12-29婚姻法解釋三
2021-01-09離婚后前夫不讓我探望孩子怎么辦?
2020-12-23產假辭退我違法嗎
2021-02-17競業禁止法律規定是什么
2020-12-08如何確定競業禁止協議的競業限制范圍
2021-01-09勞務工有什么合同
2021-01-30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2020-12-19員工簽訂七天無工資試用期是否合法
2021-01-12被保險人范圍及人壽保險理賠申請人的要求是什么
2021-02-01旅游人身意外險有什么規定
2021-01-14保險合同生效的三個要素是什么
2020-11-13投保人駕駛無證車輛身亡 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2021-03-03誠信原則的運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021-02-21投保后投保人可以享有哪些服務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