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是多少年?
《刑法》中規定,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二年以上,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并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并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罪犯減為有期徒刑后再減刑時,減刑幅度依照本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執行。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于二年。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二、《刑法》
第七十八條 【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犯罪分子進行判罰處理后, 如果在服刑的過程中存在重大的立功情況的,那么是可以有效的減少其服刑的年限的,但法律上也有減刑的具體規定,不得超出規定的標準來進行減刑處理,具體情況下應當由司法機關來認定。
無期徒刑有緩刑嗎?
無期徒刑可以監外執行嗎
無期徒刑是什么意思,是坐牢坐到死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反擔保合同無效有哪些情況
2020-11-07離婚案答辯狀怎么寫
2020-11-24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時間及鑒定機構如何選擇
2021-01-21離婚時一方主張財產是個人財產應提供什么樣的證據
2021-02-22同業拆借,拆入資金可以用于投資嗎
2021-01-19信用卡逾期怎么申請債務重組
2020-12-20提存貨物滅失的責任
2021-02-18故意毀財不立案會怎么處理
2021-03-25什么是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有哪些職責
2020-11-10非法侵入住宅罪認定的標準是什么
2021-01-23入職材料補齊提交哪些材料
2021-01-29最新(2008)勞動合同范本
2020-12-19單位未支付競業補償金如何處罰
2021-01-18現金價值的計算的問題有哪些
2020-12-17離婚時可供分割的財產險有哪些
2021-03-25進出口貨運保險投保的基本內容
2020-11-15人身保險合同立法中亟待完善的幾個問題(二)
2021-02-16按哪一種方式處理違反免責條款的當事人
2021-02-19如何辦理保險索賠程序
2020-11-10棚改項目土地出讓金是否可以用于拆遷安置費
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