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被判了終身監禁的人有哪些?
1、我國被判了終身監禁的人并不多,依照經《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條和第386條的規定,犯貪污罪、受賄罪,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法院根據其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死緩期滿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對其適用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2、對刑法總則規定的刑罰種類未作修改,不將終身監禁作為新刑種。
二、貪污受賄的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一)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四)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的;
(五)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六)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一)多次索賄的;
(二)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三)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第二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其實我國的行政和司法建設基本上都是在黨中央的領導下進行的,因此黨中央決定的對某些情況比較特殊的判刑方式,下面的司法機關一般都是遵從黨中央的決定就行了。所以說,目前終身監禁這種處罰制度在社會生活中或多或少還是有一定的爭議的。
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是怎么樣的情況
無期徒刑和終身監禁有什么不同?
無期徒刑是終身監禁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用人單位扣工資最多不能超過多少
2020-11-13家屬不配合治療導致病員死亡該怎么處理
2020-12-23偷拍照片視頻會涉及哪些法律責任
2021-03-16侵權涉及非法建筑如何賠償
2021-02-02專利異議審查范圍有哪些
2021-03-09監視居住的場所在哪里
2020-11-11具體如何理解婚姻自由
2020-12-06房產抵押擔保人可否拒絕還款
2021-01-08合同糾紛案判決書要多長時間
2021-01-05學生體育課后猝死學校承擔責任嗎
2021-02-14用人單位未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損害賠償及計算
2021-01-21用人單位私自修改合同期限該合同還有效嗎
2020-12-25勞動爭議案件訴訟指南
2021-02-09哪些人適合購買意外保險
2020-11-22保險合同解除的特征是怎樣的
2020-11-20保險合同的變更包括哪些內容
2020-12-22增強保險監管手段
2020-12-16保險理賠的步驟有哪些
2020-11-22肇事逃逸商業保險賠嗎
2020-12-25酒駕出車禍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202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