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工傷都要工傷鑒定嗎
認定工傷后不一定要做傷殘鑒定。如果認定為工傷后,經(jīng)過醫(yī)療治療后,實際沒有影響肢體功能障礙,達不到傷殘標準,則可以不用做鑒定,前提是單位、個人都沒有不同意見的情況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則最終還是需要經(jīng)過傷殘鑒定的環(huán)節(jié),出具是否構成傷殘等級的證明文件才算數(shù)。
二、工傷鑒定需要什么材料去哪里鑒定
到勞動局申請工傷鑒定需要的材料:
1、填寫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2、工傷認定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醫(yī)療機構診治工傷的有關資料。
【法律依據(jù)】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y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guī)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三、工傷鑒定有什么鑒定內容
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chǎn)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y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各級勞動鑒定委員會應當按國家制定的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對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yè)病的職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護理依賴程度進行等級鑒定。
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
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傷殘待遇的確定和工傷職工的安置以評定的傷殘等級為主要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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